请问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我在民间借...

请问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我在民间借钱让我在抵押权人上签字对吗?
赵风莉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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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39最佳答案

你贷款买了房,房产证在银行压着,每个月交房贷。你是抵押人和债务人,银行是抵押权人和债权人。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50 黄相森 客户经理

    一、抵押人

    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二、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三、债权人

    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作为债权人,他们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及时获取贷款本息和收到货款。

    四、债务人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creditor)相对。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 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扩展资料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是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对之加以处分。

    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再为他人提供担保。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借款人就是抵押人,而放款银行就是抵押权人。

    二、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

    从享有权利的角度来说:债权人就是享有权利的一方,所谓债务人就是指负有向债权人给付义务的一方。

    从借款的角度来说:债务人就是借钱需要还钱的人或者企业;而债权人就是需要收钱的人或者企业。

    直白的说,债权人就是借钱给别人的人或者企业;债务人就是欠别人钱需要还债的人或者企业。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35 黄睿多 客户经理

    抵押人是指通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作为抵押从而担保债务能够履行的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抵押人抵押的抵押物享有一定权利的人,抵押权人是有抵押作为担保的债权这一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一对法律概念。抵押人在将自己的财产进行抵押之后,其本人仍然享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只是不能对该抵押物随意处分,即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当债务到期无法履行时,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从而保障债权得以实现。

    扩展资料:

    一、抵押权的意义

    设置抵押权这一权利的意义在于保障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赋予了债权人一项新的请求权,即债权人可以请求就抵押物优先受偿,这样,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抵押物优先受偿,双重请求权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保障。

    二、对抵押权人利益的保护分为两种情况而言:

    其一,既然抵押权为物权,那么抵押权人可以积极行使法律赋予其的各项权能,为最终债权的实现为各种行为,比如,抵押权人已着手实现抵押权时,可收取抵押物的孳息。

    其二,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恢复抵押权的完满状态,或者说是使得抵押权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恢复至圆满状态。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24 黄登盛 客户经理

    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2、权利不同:

    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抵押权人还可以抛弃其抵押权,抵押权因抛弃而消灭。此外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次序的处分。

    抵押人有孳息收取权,抵押人有一定的处分权,比如可以继续设置抵押,经同意可以转让等等,此外可以出租。

    3、义务不同: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

    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使抵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6:55 车广东 客户经理

    一、什么是抵押人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二、什么是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是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对之加以处分。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再为他人提供担保。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借款人就是抵押人,而放款银行就是抵押权人。
  • 2021-12-23 16:09 齐春惠 客户经理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

    我国《担保法》第54条关于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作了如下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

    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6条规定:“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从上述规定可见,在抵押权有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受偿的次序,由于依登记的先后予以确定,因此纵使设定抵押权的书面作成在先,而登记在后者,仍应依登记的先后定其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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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分权

    抵押权是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对之加以处分。我国《担保法》第50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许可抵押权转让的。我们认为,抵押权人对抵押权的处分,包括对抵押权本身的处分和对抵押权次序的处分。

    对抵押权本身的处分

    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日本民法典》第375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或者为同一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让与或者抛弃抵押权。

    可见,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权具有随意性,但我们应注意,抵押权是其所担保主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应当与该主债权一同让与;同时,以抵押权提供担保也得随同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提供担保方可,也就是说,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

    抵押权人还可以抛弃其抵押权,抵押权因抛弃而消灭。抛弃了抵押权的债权人就成为普通债权人,即抵押权抛弃后,其债权并不消灭。但如果这种抛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时,例如抵押权已随同其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此时抵押权人即不得抛弃其抵押权。

    对抵押权次序的处分

    我国《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抵押权人的处分权,几乎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在将来我国的民法典中应对之有完善的规定。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5:51 米国连 客户经理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并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由此可知,你既然向他人借款并向出借人担保抵押物的,属于抵押人,不是抵押权人,不能在抵押权人上签字,应在抵押人上签字。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2021-12-23 15:40 龙小语 客户经理

    1、定义不同: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2、法律角色不同:

    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而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3、归属问题: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是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对之加以处分。

    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再为他人提供担保。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借款人就是抵押人,而放款银行就是抵押权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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