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屋婚后又卖掉用卖房钱在婚...
齐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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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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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5最佳答案
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的房子分两种情况:
一、婚后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
二、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
在第一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1、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相比于旧婚姻法,新婚姻法突出强调对个人财产的保护,这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后个人财富极大增长的实际而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曾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到21世纪初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
因此,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也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在第二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因为对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基本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的权利以登记为准。如果上述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当按照登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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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子也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房产基本是财产分配的大头。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当然是归属于个人的。但一般情况下,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是由父母出资一起帮忙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分配呢?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根据条例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条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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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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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9 龙家锐 客户经理
【案情简介】甲男与乙女于2007年结婚,婚前甲男贷款在北京购得一处房产(总价款60万元),首付10万元,婚后共同还款15万元, 2012年甲男将此房以168万元价格出售。继而在武汉市以110万元的价格全款购得商品房一套, 2013年乙女发现丈夫有出轨行为,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准予离婚;第一套房产属于甲男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甲男将该房出售,用卖房款的一部分全款购得第二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故应当认为第二套房屋所有权归甲男为宜,甲男一次性给乙女补偿21万元。 【律师评析】该案争议的焦点为两套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甲男认为第一套房子当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第二套房产系婚前个人财产出售后个人财产的转化,非夫妻共同财产;乙女认为第一套房产虽然是甲男婚前购得,但婚后参与共同还贷,自己对该套房子享有权利,而后甲男将该房屋出售又购得新房,该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虽然登记在甲男一人名下,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平均分割。对此赵娜律师做如下法律分析: 第一,关于第一套房产所有权及分配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双方对于第一套房产没有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甲男即已取得第一套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财产,其属性不因婚姻关系的确立及延续而发生改变。至于乙女在婚后与甲男共同还贷,可以理解为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偿还了刘某一方的个人婚前债务。所以,共同还款部分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亦印证了上述观点: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关于第二套房产的所有权问题。 目前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但司法实践主流观点认为,第二套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理由是这只是涉及个人财产形态的转化,而不是性质的转变,因为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话,会出现一个怪象:婚前买的房子若不买的话,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旦出售变为共同财产,这样的处理方式很荒唐。但各地区法院有不同的判决,对于这种地区的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当事人只能参考当地的规定作出判断。 -
2021-12-23 17:38 梅金莉 客户经理
那这样婚姻法就形同虚设了,所有女人都可以找一个婚前有房的,无论全款还是贷款,婚后怂恿对方卖掉再买房写2人名字,那离婚的时候即使没出一分钱都可以平分是吗? -
2021-12-23 17:26 龚子龙 客户经理
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婚前个人名下的房产应该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变卖之后所获得的房款只是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并不等同于婚姻法十七条中所规定的婚后所得财产,因为根据立法本意,如果婚前财产经过任何处理所得款项都会变视为婚后所得的话,则规定婚前个人财产的意义几乎丧失殆尽,婚前财产将不能再进行任何变动,也不利于社会财产的物尽其用。
而至于再以该款项买房的问题,全国立法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但是这浙江省高级人员法院在2016年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中规定“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此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上的转化,不影响财产性质,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司法意见的一个参考。
司法依据: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高法民一〔2016〕2 号
八、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房屋性质如何认定?
答: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此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上的转化,不影响财产性质,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的,或者夫妻以一方婚前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2021-12-23 17:20 赵顺铃 客户经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新购买的房屋可以作为婚前个人房屋的转化,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但是,如果想要保证婚后新购得的房屋依旧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足额转化,无混同;②登记于个人名下;③无其他相反协议。但在实践中,条件①往往不易满足:要么新房购房款超出旧房卖房款,双方有“添钱”行为;要么卖房所得的现金与夫妻共同存款存在了同一张银行里造成了财产混同。因此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综合考虑出资状况、购房时间等因素进行分割。并且②也不符合,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分财产,但是如果男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购房款来自于婚前房屋所得,则法官会酌情分割房屋。 -
2021-12-23 17:02 边友康 客户经理
您好,一般来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男方婚前的房产,即使变卖后,在不发生混同的情况下,依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婚前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法院一般判决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请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如果夫妻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约定,要进行析产的话,一般会参考出资份额的多少,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_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__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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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7 粱俊芳 客户经理
新婚姻法实施后婚姻存续期间,房子的归属与离婚时房产归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新婚姻法以及之前的司法解释,对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离婚房产归谁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该怎么分?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分割流程是什么?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该怎么分?
1、你用个人的货币和共同的货币去买房子,这个房子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而且这是共同共有关系,所以在离婚时就要分一半给对方,当然你们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办理。
2、《婚姻法》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作特别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属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后仍归个人所有,但所生利息,属夫妻共同所得。
3、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后取得住房和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住房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住房财产都属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而具体情况是,住房又分为产权和债权两部分,不要弄混淆。
4、房子产权,住房由于是婚后取得和购买,所以,在没有事先书面特殊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产权夫妻俩一人一半,离异时候女方有权利主张得到一半产权。
5、房子债权,由于购买住房所使用的购房款,一部分或者全部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男方有权利主张对女方的这部分债权。就是说女方想得到一半住房产权,需要支付给男方一半的男方婚前部分出资款。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分割流程是什么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具体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以上就是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该怎么分?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房离婚分割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但是知道房产归谁还远远不够,毕竟知道归属并不能实际解决房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分割会参考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等等条件。 -
2021-12-23 16:14 赵风莉 客户经理
关于新买的住房该如何分割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根据结婚前的房屋性质进行区分。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结婚前一方个人的婚前房产。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出售,所得的房屋出售款为仍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举例来讲,就是男方婚前的房屋,婚后出售了200万,那么这个200万的房屋出售款,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需要以新购买的房屋价格予以区分:
(一)男方正好花了200万购买新的房屋,该房屋也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转化,房屋仍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二)如果婚后房屋购买价只有150万,且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房屋和剩余50万售房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的。
(三)如果婚后房屋价值500万元,男方将售房款200万全部投入进去买房,并使用婚后共同财产300万,即使只登记在男方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男方婚前财产的出资,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析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男方出卖婚前房屋后,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第三种情况,如果婚前购买房屋时夫妻都有出资,那么婚后卖出再购买新的房屋,不影响该房屋的性质,离婚时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第四种情况,如果男方婚前的房屋,夫妻婚后还贷,之后再进行出卖,那么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是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额的。
以上就是对于房屋分割的介绍,不过司法实践中房屋情况比较复杂,还可能涉及一方父母出资、双方父母出资、房屋贬值等情形,建议向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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