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房子抵押和我借钱,结果地震房子坏了,...
米增建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45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6:47最佳答案
自从六月下旬以来,我国南方长江一带迎来罕见的暴雨天气,重庆、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等省份降水量不断提升,安徽歙县甚至因此而延迟了高考,随着水量的大增,不少地方被淹没,有的地方甚至被洪水冲垮了房屋,那么被洪水冲垮的房屋,还需要偿还银行的房贷吗?
什么是房贷?房贷就是你向银行贷款,贷款资金用于购买房屋,为了保障银行的权益,在贷款还清之前,你的房子要作为这笔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从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即可看出,房子只是作为你与银行债权债务的一种附加保证措施,如果房子损毁了,你们的债权债务并没有消失,因此房子被冲毁,房贷依旧需要偿还,甚至因为你的抵押物消失了,银行可以要求你提前还款或者增加其他的增信措施。这点在我国的《合同法》法也可以得到佐证,按照《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是债务关系,不因为抵押物(房屋)的灭失而消失。
按照历史的经验来看,一般在处理自然灾害后的贷款问题,银行按照遵循以下四种方式解决:
一、抵押物毁损且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银行将会核销处理,损失由银行自己承担。
二、抵押物损毁,贷款人未失踪的,银行会要求贷款人继续履行合同,直至贷款全部偿还,当然如果损失太严重,银行会给予减免部分利息。
三、抵押物尚存,但是贷款人失踪,如果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进行拍卖,差额部分按照坏账进行处理,超过部分上缴国库。如果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若继承人不愿意继承的,则仍然按照无继承人的方式处理。
四、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上述中的第二种即我们题目的中的问题,不过第二种情况存在一种可能,损失不是由你来承担的,那就是商品房未交付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房屋一经交付,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如果的购买的是期房,房子尚未交付,那么被洪水冲垮了,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上述分析主要针对的是一般性的自然灾害,如果遇到那么大型的自然灾害,国家有出台特殊政策的话,那么贷款人是可能无需偿还贷款。这个在国内是有过先例的,比如:2008年5月19日,面对汶川大地震,央行和银监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2008年5月23日,银监会进一步下发《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也就是说所有损失,由银行自己买单。
为了应对风险,其实最好的方式还是购买保险,比如国内目前的保险公司有销售巨灾险、也有地震险等等,虽然说遇到巨大自然灾害的概率不高,但是购买一份保险,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我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对于很多人而言,房子可能是一辈子的奋斗,才有了这一套。
总结综上所述,在国家没有出台特殊政策的情况下,如果房屋被洪水冲垮了或者地震垮了,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损失,房贷依旧需要偿还!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39 齐景国 客户经理
还要还,房子的损坏与银行无关,房贷是房主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不及时还款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会被银行收回抵押物。 -
2021-12-23 17:38 龚家逵 客户经理
近年来,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给人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特别是当地震的振幅达到一定程度时,它甚至可以瞬间摧毁上千座居民楼,显示出其破坏力。鉴于地震造成的毁灭性灾难,很多网友都有疑问:如果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地震后,如果房子倒塌或变成了一个破旧的房子(即房子不见了),难道以前每月的房屋贷款不应该还吗?或者,如果房子还在,老百姓不在,那按揭呢?
房子里的人都走了,每月的住房贷款还在继续。这位业内人士解释说:“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如果房子没了,借款人仍有义务按照《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偿还未偿贷款本息。”相关银行人士也分析,房地产贷款反映了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关系。该房屋仅作为个人贷款抵押,附属于借款人的债权。即使抵押物丢失(消失),无论抵押物是人为损坏还是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债务关系也不会受到影响。根据贷款合同(所有贷款合同都有此内容,您可以自行查询),如果银行发现抵押物受损或抵押物价值降低,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抵押担保。
简而言之,这意味着抵押贷款将继续支付,不会因为抵押贷款的崩溃而取消。然而,对于那些失去家园的人来说,无疑更糟糕的是,他们仍然需要为他们付出代价。
国家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一般会在特殊情况下处理。一旦发生大地震,政府和银行将根据灾后情况制定相应的救援政策,甚至免除救援。例如,2008年汶川地震时,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借款人不得收取或拖欠利息或作坏账记录,并将借款人视为坏账,及时偿还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而无法获得保险赔偿的债务,或以保险赔偿或担保抵减灾后无法偿还的债务。
另外,现在很多房子都上了保险。如遇火灾、地震等灾害,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但是,建议您清楚地看到保险条款的内容正在购买,因为有些保险只支付火灾而不是地震。
房子不见了。它成为一种遗产接着,一位网友又问:房子里的人都走了,月供还会继续,那么如果房子走了,怎么处理月供和房子?
地震发生后,如果一人死亡,房地产仍然存在,根据有关继承法的规定,房地产将被列入遗产继承人。首先,继承人在死亡前将清偿用人单位遗产的债务(当然包括抵押和其他债务),但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父亲债”还债没有法律依据。当然,对于不动产以外的债务,法律并不禁止继承人自愿支付债务的实际价值。
-
2021-12-23 17:26 黄盛润 客户经理
地震是自然界中破坏强度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在现实中,处于地震带附近的地区受到地震的影响最为严重,前段时间大家也都了解的四川宜宾地震,虽然震级没有之前汶川地震那么大,但是带来的破坏和影响都是让人们触目惊心的,对此也有的小伙伴提出了一个疑问,地震后如果房子倒塌了,那么倒塌的房子能得到国家的赔偿吗?毕竟房子都是自己花辛苦钱买的,对此专家说出了答案。
专家表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也就是说谁也无法判断地震到底会不会发生,它属于自然灾害,所以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赔偿的。对此有网友表示:那岂不是就要自认倒霉了?难道国家都不管吗?答案当然不是,虽然国家不会对倒塌的房子进行赔偿,但是国家会给予灾区人民一定的补贴,并且帮助受灾地区重建家园,毕竟对于国家来说,一个地区的重建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当年的汶川大地震一样,10年以后的今天已经是焕然一新的感觉了,几乎看不出是受到过地震影响的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因素是可以免责的,我们既无法得到开发商的赔偿,也无法得到国家的赔偿,但是国家会有补贴,并且组织力量进行灾后重建,重建后的房屋抗震等级会更高,并且价格非常优惠。国家还会对无法重建房屋的灾民进行补助,并帮助其重建房屋。另外在重建家园的过程中,国家都会妥善安置灾民,发放补助金和救济粮,任何灾民国家都一律平等对待。除此之外,还会有社会各界举行捐款活动,所筹到的款项也会用在灾区人民的衣食住行上面,总的来说国家是不会坐视不管的。
看到这小伙伴们可能会产生另一个疑问,如果地震后房子倒了,但是房子上还有房贷没有还清,那么此时还需要还房贷吗?其实理论上来说还是有偿还义务的,也就是说你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不会因为房子倒塌而作废。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样不是雪上加霜了?本来房子就是老百姓最大的财产,结果现在倒塌了,房子没了每月还要还房贷。对此国家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一般都会进行特殊处理,比如对那些无法及时偿还房贷的人采取不催收、不加息、不作不良记录的措施。另外那些因受灾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或者获得保险赔偿后仍然无法无法偿还的债务,可以合法将其核销。
最后校长认为,正常情况下国家不会对倒塌的房屋进行赔偿,但是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后重建,并且给予灾民一定的补贴和补助,然后再视情况的不同可以将债务消除。所以国家还是非常为老百姓着想的,在此我们也要为国家点一个大大的赞。
-
2021-12-23 17:20 黄相柏 客户经理
地震房子倒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发生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借款人仍有义务按照《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偿还未偿贷款本息。房地产贷款反映了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关系。该房屋仅作为个人贷款抵押,附属于借款人的债权。 -
2021-12-23 17:02 齐智富 客户经理
从法律和合同的层面来说,房子被大水冲毁或者地震震垮,房贷还是要继续还的。
因为购房者是通过贷款买的房子,这中间涉及房屋买卖和抵押贷款两种法律关系。
从房屋买卖的角度来看,购房人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开发商交付房屋,购房人支付房款;
从抵押贷款的角度来看,购房人以房子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向开发商支付房款,购房人因按合同规定,按期归还贷款。
在抵押贷款期间,因购房者个人过错或其他原因(包含自然灾害)导致抵押房屋价值减少的,购房者应在30天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其他抵押物。
银行贷款给购房人的房款也是通过吸收公众存款或其他方式而来,不可能因为你房子受损了不向你收取房贷,因为那样他们将无法偿还储户和其他到期的债务。
但购房者也不用过于担心,关于面对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受损,国家会有相关政策作为兜底的,比如08年的时候,各银行业对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同时对于借款人遭受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这就说明,如果购房者实在没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银行要帮助购房者承担一部分房贷损失的。
-
2021-12-23 16:15 黄益溢 客户经理
1、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还活着,那么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原因可用购房过程中借款人与开发商、借款银行三者的关系中得到解释:借款人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从而获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开发商与借款人已不存在任何关系,只剩下借款人和借款银行的借贷关系,而房产在这层关系中只是一个补充物,即作为保证的抵押物,因此借款人并不能以房屋倒了为理由停止向存在借贷关系的借款银行支付月供,这个道理就如同您向朋友借钱买了部手机,但在还未还清借款时手机就被偷了,但是您还是需要还朋友买手机的钱是一样的。
2、如果在地震中,人死了房产还在,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的遗产清偿其生前债务,即房贷由该人遗产支付,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为“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因此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即使不偿还也不犯法。
3、与情况二相似,当借款人通过向借款银行借款购得房产这一刻起,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借款人,因此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同时法律有规定借款人的其他遗产,必须优先偿还房贷。扩展阅读:
-
2021-12-23 16:15 龙层花 客户经理
如果是遇到自然灾害,我们可以向银行举证,真的受到自然灾害的话其实是可以免责的!
一、可依合同法不可抗力因素对抗之。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一条就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我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多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
第二,因为借款人已经用房子作为抵押来偿还贷款担保。
“《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财产的灭失而消灭。损失赔偿应作为抵押财产。同时,第五十一条规定,如果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没有过错,抵押权人只能要求在抵押人获得的损害赔偿范围内提供担保。抵押财产中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三,有先例可循。
也就是说,根据汶川地震的处理计划,无法偿还的债务将被核销。汶川地震十多天后,银监会发布紧急通知,要求银行取消借款人因地震无法偿还的债务。根据当时的通知,银行金融机构应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赔偿借款人因地震造成的巨大损失,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使用保险赔偿。
以上呢就是关于一些自然灾害我们贷款的相关问题!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太平资产管...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太...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是一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