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了民间借贷案时涉及了非法集资刑事案...

法院受理了民间借贷案时涉及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怎么办
车广伟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02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7:52最佳答案

1、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17 连保军 客户经理

    “先刑后民”是法院在民事审判中的习惯性做法,并无法律规定必须“先刑后民”,只是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一案的审理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该案中止审理,待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之后再恢复审理(大意)。
    目前最新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划重点:不是先刑后民,而是“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如果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是同一个法律关系,比如:名为借贷,实为诈骗,我理解是适用先刑后民的;
    如果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比如房介有正规合同,替房东代管房屋出租,后房介收取租金后逃逸,则承租人与房东之间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适用先刑后民。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即——a、房东与房介之间的委托关系(房东有权追究房介的民事或刑事责任);b、承租人(租客)和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如遇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的诉讼,该民事纠纷法院应该及时受理、依法审理。
    那么具体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非法集资的犯罪事实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应移送侦查机关;但如果还有另外的法律关系(比如有担保人),且担保人如果没有非法集资的故意,则我理解是可以对担保案件继续进行民事审理的,不必等刑事案件审结。
    所以,经济担保,须慎之又慎!!!
  • 2021-12-23 18:08 贾麒麟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依然有效,并不会因为非法集资犯罪而无效。
  • 2021-12-23 18:03 龙巧仙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和非法吸存都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所谓非法是指借贷的金额、利率和借款人数超过了国家的规定。

    既然法院判了民间借贷,就按民间借贷的情况进行处理。

    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金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这些具体的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
    供参考。
  • 2021-12-23 17:37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往往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交织在一起,对此,司法解释规定:

    1.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这一规定有利于公检法三机关在打击和处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时能够更好地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2.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

    3.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1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曾经共同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间如果发现有非法集资的犯罪,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此次公布的司法解释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重申,只要是涉及到非法集资的案件发现了就要移送。

    如果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过程中间,涉及到非法集资等等这种犯罪的线索与材料,比如有人非法集资,把非法集资来的钱又转贷给他人,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做了规定,涉及非法集资的这些线索的材料,应当要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但是对于后面的民间借贷的案件还要继续审理。

    在审理非法集资的案件过程中间,可能会涉及到担保人的担保,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能因一部分当事人的非法集资犯罪就认定整个合同无效。遇到这种情况,只要当事人要起诉担保人,对这类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的。

    如果民间借贷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间,基本案件事实需要刑事案件查清以后才能继续审理的,这类案件应当中止诉讼,待犯罪事实认定后民事案件恢复审理。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此被称为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但依据该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这种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书面形式放弃。一经放弃,保证人不得再行主张。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基于其先诉抗辩权,出借人不能越过借款人直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但如果保证人出具了上述内容的还款承诺函,这意味着保证人在明知借款人没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情形下,仍愿意承担保证责任,并且进一步承诺在限定的日期之前向出借人还清全部借款本息。

    这相当于排除了“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适用,应视为其以书面形式放弃了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若承诺一旦逾期,出借人据此向其主张权利的,其不能再以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7:25 齐晓怡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不是同一法律关系。非法集资涉及刑事责任,而民间借贷纠纷仅是民事责任。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一直以来纠缠不清,难以划分明确的法律界限。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经常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但是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区别是:民间借贷只存在于正常的双方主体之间,用于经营生产或者其他用途,意图比较明确,同时对象比较特殊,一般在普通朋友、同事、亲戚之间发生。而非法集资体现了一种吸收和存储的功能,会破坏金融秩序。比如有一方吸收了公众的存款,按照高额利息存储后再对外进行借贷,赚取一定的利差,破坏了金融机构的秩序。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有非法集资的犯罪,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8月6日《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时,又对此问题进行了重申。这里即应用了“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
  • 2021-12-23 16:58 赵驰北 客户经理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或者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这意味着只要涉及到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了就要移送,法院不再审理。因为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受害人获得足额清偿而有的受害人却根本不能得到补偿的现象发生。
    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有人非法集资,把非法集资来的钱又转贷给他人,后者转贷会形成民间借贷的案件,对这类案件怎么办涉及非法集资线索的材料,法院将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后面发生的民间借贷的那部分案件还要继续审理。
    在审理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问题。
    《规定》明确,即使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只要当事人起诉担保人,法院应予受理。
  • 2021-12-23 16:41 辛培刚 客户经理

    处理方法: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或者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这意味着只要涉及到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了就要移送,法院不再审理。因为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受害人获得足额清偿而有的受害人却根本不能得到补偿的现象发生。
    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有人非法集资,把非法集资来的钱又转贷给他人,后者转贷会形成民间借贷的案件,对这类案件怎么办涉及非法集资线索的材料,法院将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后面发生的民间借贷的那部分案件还要继续审理。
    在审理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问题。
    《规定》明确,即使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只要当事人起诉担保人,法院应予受理。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国人寿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中...

  •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史带财险”,史带国际集团成立于1950年,在全球范围内承保包括航空保险、水险、能源险、超额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及意外健康保险等险种。现任集团董事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