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了我的钱,有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
辛国爱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11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7:52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17 齐景嘉 客户经理
要有借款人具体的身份信息,除了借条,还要有交付借款的证据,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
2021-12-23 18:09 樊扬诗 客户经理
去法院 起诉,找不到人,公告送达 -
2021-12-23 18:04 龙层花 客户经理
遇到还钱日期到期不归还、现在电话不接、无法联系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等,在经过多次查找还是无法找到的情况下,债权人应该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债权人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的话,以后找到了被告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如果债权人无故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超过法定的期限,以后再要催讨就比较复杂的了。
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要坚持文明和依法催讨债务,即使找不到对方,也不能擅自将债务人的合法财产私自变卖和处理,或者将其家人关起来殴打或非法拘禁等。 -
2021-12-23 17:37 龚子顺 客户经理
不认识就借了?认识去找他家人 -
2021-12-23 17:26 黄相森 客户经理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写起诉状要核实清楚被告(借款人)身份信息,提交证据:借条,以及交付出借款的银行转账凭证等,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没有关系,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原告再申请强制执行,上网公示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促使履行还款义务。 -
2021-12-23 16:58 齐智国 客户经理
起诉,原则上应当到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交诉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是2年;本案,事过3年,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还有待审查。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的请求权仍然是存在的,其实体权利也是存在的,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一、起诉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状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时效中断
1、《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如果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原则上从约定还款日期的第二天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时间为2年;如果在期后的时间里,有证据能证明,对方一直答应还钱的,则诉讼时效没有开始;如果对方早就拒绝的,从拒绝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六、自愿履行
超过2年后,对方愿意给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七、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2021-12-23 16:42 连书耀 客户经理
怎么和我的事情一样啊,我也是的,我的同学为了开公司向我们班很多同学借了很多"巨款"(上万),现在她人也跑了公司根本不存在,而且她也给我们写了借条的啊.她说过2006年12月归还的,到现在人都找不到了,我们同学都很急,把自己的学费都借出去了,你说说我们该怎么办啊!!是不是差不多啊!!!
意思就是后者啊,他就是没有尝还能力啊,家也找不到啊!!!!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问答难题榜,是高手就来挑战!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