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为何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

肇庆为何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
齐明杰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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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9最佳答案

(二)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三)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六)收集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详情] 本人已卖掉原来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现在因工作调动到肇庆,想在肇庆买房子,为何不能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为何(肇公积金通[2011]19号)文与(建金[2010]179号)文的精神不一致,请作解释。 关于二套房贷款方面,建金[2010]179号文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12 赵馥洁 客户经理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贷的近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 申贷的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
    3)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以家庭为单位征信良好(若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者2年内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拒贷)
    5)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有一套非公积金贷款的住宅或没有住宅。
    如果您第一套房使用了公积金,得需要把一套的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可以使用户公积金。如果一套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 2021-12-23 18:04 龚安静 客户经理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是:‍

    一、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

    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二、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59 黄益江 客户经理

    公积金贷款限制由地方规定,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但不能用于购买第三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扩展资料:

    上海市不能贷款的情况: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借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贷交易行为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

    (二)最近5年存在连续6期(含)或累计超过12期(含)的逾期记录;

    (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五)最近3年内因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被纳入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或者最近5年内因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被纳入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

    (六)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 2021-12-23 17:53 黄益汉 客户经理

    公积金贷款限制由地方规定,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但不能用于购买第三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扩展资料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2021-12-23 17:32 齐晓娴 客户经理

    可以。 首先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相关知识:

    1、只要你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年,就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管是第几套都行。但是公积金贷款只能同时贷款一套,如果要再次使用,必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无关)。

    2、钱是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但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没有贷款的权利,所以他会委托银行代为办理。具体情况,请咨询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2021-12-23 17:20 齐景岳 客户经理

    只要第1套房不是用公积金贷款的,第2套就是可以用的,没有任何问题,可以使用公积金。
  • 2021-12-23 17:06 赵顺财 客户经理

    购买第2套房的时候能用公积金贷款。只不过第2套房子的优惠是比较少的,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太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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