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关于兼职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我在中国人寿做兼职资料录入。快半年了,一开始本来是一个月发一次的。可是公司反悔要做完才出。在08年12月到09年春节前发了一次工资。之后剩下的工资在4月已次过发。要扣我们的个人所得税5。
齐敬甲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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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5最佳答案

1、个人所得税不是劳动法规定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2、按规定,企业至少每月发放一次工资,该公司已经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相对复杂,要知道你实际的收入情况才能确认税率是否正确。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12 黄盈椿 客户经理

    兼职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定率减除20%的费用。
  • 2021-12-23 17:59 连东英 客户经理

    兼职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1、使用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3、兼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4、兼职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扩展资料

    常见问题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单位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当地,其住房情况以及保险水平应遵从当地标准,社平工资按照办事处所在地标准计算。

    对劳动者获得的补偿金,比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执行。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7:53 齐晓姝 客户经理

    兼职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兼职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不适用10月的个税改革新规,它有单独的计算方法,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每月收入不超过4 000元,则扣800元的费用:

    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月收入超过4 000元,扣20%的费用:

    应纳税额=收入×(1-20%)×20%。


  • 2021-12-23 17:33 窦连水 客户经理

    看你的工资和兼职所挣的加一起有没有达到起征点!达到就交!
  • 2021-12-23 17:20 齐晓强 客户经理

    兼职人员缴纳个税存在如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动合同,则为劳动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3000元兼职公司不用代扣纳税。

    2、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务协议,则为劳务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3000元需缴纳440元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7:06 齐晓娟 客户经理

    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其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如果个人与其兼职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连续性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关于是否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可以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 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如果判断不清由主管税务机关鉴定。
  • 2021-12-23 16:36 齐文生 客户经理

    兼职人员缴纳个税存在如下两种情况:

    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动合同,则为劳动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5000兼职公司不用代扣纳税。

    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务协议,则为劳务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5000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扩展资料: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

    企业与聘用的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任职、受雇关系,企业支付给其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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