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按揭贷款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虚假按揭贷款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齐敦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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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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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18最佳答案
违法放贷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明知用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按规定对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未依法对借款人身份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发放冒名贷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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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0 赵飞蓉 客户经理
违法放贷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发放冒名贷款;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以及明知借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进行严格审核,而发放贷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
2021-12-23 18:09 黄益民 客户经理
你好,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l、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1-12-23 18:04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假按揭主要特征
(一)一手房假按揭主要特征
1、借款人特征:工作单位为拟购买房产的开发商、开发商母(子)公司、销售代理商、承建商、材料供应商或其他关联企业;收入证明上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收入很高但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其收入明显高于所从事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或对所从事的职业不熟悉;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等重要资料的原件,或提供的资料明显虚假;签名虚假或多处签名不一致。
2、所购房产特征:事实上不存在该房产;房价明显高于周边相同或相近档次楼盘;精装修楼盘装修部分价款明显高于市场装修价格水平;开发商营销策略或优惠措施没有大的改变,滞销楼盘或尾盘突然热销。
3、购房行为特征:一人购买多套房产,或同一单位多人购买同一楼盘;《商品房买卖合同》多项重要内容空白;借款人不知晓购房事实,或对所购买房产的位置、小区名称、楼号、层数、朝向、房号、户型、面积、价格、入住时间等基本情况不熟悉、不关心;开发商委托银行代收首付款的,借款人不能提供进账单或进账单显示首付款由开发商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代缴;由开发商自行收取首付款的,开发商出具了借款人已缴纳首付款的收据或发票,但账务上没有收到款项的反映。
4、贷款行为特征:借款人不出面,由开发商或中介机构代办所有贷款手续;多个借款人集中在同一天或相近几天内办理贷款,贷款金额、期限相近,贷款成数达到或接近最高成数;借款人对贷款利率、月还款额等要素不关心,对借款合同内容无所谓或不知情;借款人选择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
5、开发商行为特征:不愿存入按揭贷款保证金;不愿接受资金监管;房屋竣工后,迟迟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抵押登记手续;将大量按揭贷款挪作他用,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或形成烂尾。
6、贷款偿还特征:贷款偿还日前由开发商通过转账方式往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与月还款数相同或相近金额的款项,或以现金方式存入,但多个借款人存款凭条上的签名为同一人笔迹;同一楼盘多个借款人同时违约,违约期数相同或相近,且非因借款人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或贷款银行产生纠纷所致。
7、其他特征:达到入住条件后,借款人所购房产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所购房产的使用人不是借款人且与借款人不存在租赁关系。
(二)二手房假按揭主要特征
1、借款人特征:为所购房产交易中介的内部员工,或与售房人为直系亲属;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等重要资料的原件,或提供的资料明显虚假;签名虚假或多处签名不一致。
2、所购房产特征:事实上该房产不存在;售房人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产权证明的原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借款人就已是所购房产的所有权人;借款人拟购房产建成时间较早,成新度较低,正常市场上难以成交;评估价格明显偏高。
3、购房行为特征:借款人不知晓购房事实,或对所购买房产的位置、小区名称、楼号、层数、朝向、房号、户型、面积、价格等基本情况不熟悉、不关心;购房合同多项重要内容空白;借款人未按规定将首付款交到指定账户,而是由售房人直接收取但难以证明借款人已支付首付款。
4、贷款行为特征:借款人不出面,所有贷款手续委托房地产交易中介、某一机构或某个人代办;借款人一次或分次以现金方式提取贷款或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转入另外一个与购房行为不相关的账户。
四、假按揭防范要点
(一)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假按揭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商业银行经办行和经办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所致。因此防范假按揭首先是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办理业务时严格执行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和相关个人信贷业务制度规定,不得擅自盲目放宽贷款条件。
(二)优选房地产开发商、楼盘及交易中介,从源头上防范假按揭。要优选按揭楼盘,在发放一手楼贷款前,要由有权审批行对拟提供按揭贷款的楼盘进行准入认定,不得对未经过准入认定的楼盘提供按揭贷款,严禁支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开发商支持的楼盘,严防介入存在合法性缺陷的按揭项目。
(三)加强尽职调查,认真核实借款人购房行为真实性。在办理业务时必须坚持面谈制度,充分了解借款人购房意愿及行为真实性,合理判断还款能力,对开发商及其关联企业员工要谨慎发放按揭贷款,从源头上杜绝假按揭产生,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通过网络查询拟购房产的产权状况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情况。对具备假按揭特征的借款申请,必须加强尽职调查,逐项进行核实,凡是无法核实或经核实后无法排除假按揭可能性的贷款申请,要及时终止按揭流程。
(四)谨慎发放开发商、交易中介内部员工或关联企业员工按揭贷款。开发商内部员工及其关联企业员工购买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或交易中介内部员工及其关联企业员工购买其代理销售的房产,较短时间内申请按揭贷款笔数较多、金额较高的,银行应对此类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加强调查、审查,审慎审批、发放贷款。
(五)强化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假按揭预警信号,采取保全、清收措施。切实落实总行有关文件要求,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对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实行信贷风险每日预警。同时,各商业银行应探索对当日所有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逐笔监控,建立相应档案;每旬或每月对辖内所有新发放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进行同单位、同金额、同地区、同楼盘等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监控,发现假按揭线索及时进行核实。被认定为假按揭的,应尽快采取下列措施,尽量避免或降低贷款损失:一是落实抵押物,必要时可采取资产保全、处置抵押物或将抵押物过户给银行等措施,防止抵押物被重复销售或重复抵押;二是要求开发商或有关主体替借款人偿还剩余贷款本金,没有可偿还现金流的,要对可以变现的资产采取保全措施。采取上述措施时,首先尽可能与开发商或有关主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操作及风险防范能力。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银行,要组织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假按揭贷款特征和防范知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制度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
2021-12-23 17:53 龙山红 客户经理
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情况,并结合“贷款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欺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冒名顶名”贷款。指在金融贷款业务中,名义贷款人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有的是“顶名”,即名义贷款人明知实际贷款人使用自己的身份贷款,出于亲朋好友帮忙、上下级关系、贪图报酬等原因,默许实际借款人借款;有的是“冒名”,即名义借款人对借款全然不知,是实际使用人冒用他人名义借款的。
(2)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相信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承兑等将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且风险较小,并符合信贷标准和政策。
(3)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相信贷款人有良好的销售额、资产和盈利能力,有较高的资信。
(4)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审计报表、银行存款证明等。
(5)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用作担保,或者故意高估担保物的价值,或者将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抵押物或已质押给他人的权利再提供给银行作无效的担保,或者虚构担保人。 -
2021-12-23 17:38 米增奇 客户经理
虚假按揭贷款,是指不以真实的购买为目的,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买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一种方式。
表现形式:
一、 购房人虚假,假借他人名义购买住房囤积以获利;
二、销售交易虚假,开发商或他人利用虚假交易方式,骗取贷款,占为已有。这是当前虚假按揭贷款中最典型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重复交易,通过重复使用房屋销售合同或者采取一套房屋多次销售的形式,获得多倍贷款;
四、首付款虚假,开发商或中介公司与购房人串通规避首付款的政策限制,将房产实际售价提高或者将购房面积加大后申请按揭贷款,获得高额贷款;
五、房屋虚假,开发商或者个人虚构购房合同,购买并不存在的房屋,获取贷款为个人所办企业融资或占为已有;
六、用途虚假,贷款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或者用于归还企业贷款。
虚假按揭贷款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购买住房,而是假借购房之名,骗取银行信贷资金,为企业融资或个人牟利,因此,用途虚假是虚假按揭的最终表现形式。 -
2021-12-23 17:27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假按揭的表现形式:
(1)开发商不具备按揭合作主体资格,或者未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仅以虚假销售方式套取银行按揭贷款;
(2)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名义套取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
(3)以个人住房贷款方式参与不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银行债权置换或企业重组;
(4)银行信贷人员向虚拟借款人或不具备真实购房行为的借款人发放高额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5)所有借款人均为虚假购房,由开发商或包工头负责办理;
(6)开发商与购房人串通规避零首付的政策限制,将实际售房价提高一定比例后规定在售房合同中,再向购房人出具收到首付款的收据,双方按照售房合同规定的虚假售价,依银行要求的按揭成数办理贷款手续。采取这种假按揭的方式,购房人事实上未向开发商支付一分钱的首付款,而银行却要向购房人提供售房总价100%的借款。 -
2021-12-23 16:59 符育明 客户经理
个人住房假按揭贷款是指不以真实的购买住房为目的,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
假按揭贷款的主体有哪些
(一)借款人为相关联人。
1、一个家庭的多数成员购房。开发商以自身或其他家庭的成员、亲戚朋友作为购房人申请贷款,如父母、妻子、儿女。表现在一开发商申请的房屋贷款中多个借款人姓氏相同,或一个家庭夫妇双方分别购房。
2、同一公司内较多员工购房。即开发商以公司员工或员工家属名义作为购房人申请贷款,借款人填写的工作单位往往为 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关联公司。
3、开发商以本人名义购房申贷。股份公司则以各股东购房为由申请贷款。
(二)无关联散户按揭。为规避贷款银行和监管部门对贷款档案的现场检查,开发商造假手段和水平不断变化并逐步提高。无关联散户假按揭贷款主体特征较为隐藏。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花钱雇社会人员申请假按揭贷款的现象,如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开发商给虚假购房人每户300元申贷报酬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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