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条法律规定即将拆迁的房屋是否能够办理抵押...

如题,即将拆迁的房屋是否能够办理抵押登记,请说明是哪条法律法规,谢谢
赵马元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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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9最佳答案

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
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A、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B、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C、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D、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E、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F、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G、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注意: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不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1 贾黎黎 客户经理

    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 2021-12-23 18:18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有规定的,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不可以抵押。
  • 2021-12-23 18:04 齐春敏 客户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为抵押物(即担保财产),在担保期间,房屋即拆迁(即将被征收),此时,担保物权人(即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可以就你所获得的补偿金优先受偿;当然如果银行的债权还没到期,你可以将获得的补偿金办理提存公证,在银行的债权到期后以该提存的财产来进行偿还。
  • 2021-12-23 17:53 米塞林 客户经理

    昨日,本专栏特邀请了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和释疑。 1、问:哪些房地产不能设定抵押? 答: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①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②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③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④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⑤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2、问:民办学校、私立医院等单位所有的房地产是否可以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关于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能否抵押的请示的意见》中答复:“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公办学校、幼儿园、医院,只是投资渠道上不同,其公益属性是一样的。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也属于社会公益设施,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不得抵押。” 3、问: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甲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判给了甲(或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屋所有权归甲所有),请问甲能否持原证直接办理抵押登记? 答:不能持原证直接办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仅登记了甲的名字,但实际上是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因此应先办理离婚分割登记,将房屋完全产权登记至甲名下后方能办理抵押登记。 4、问: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甲名下,后乙死亡,乙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房屋由甲继承,请问甲能否直接持原证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答:不能直接办理。甲应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到“一条龙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转移登记取得的新《房屋所有权证》,然后才能办理抵押登记。 5、问:企业之间以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设立抵押,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答:可以办理。 根据《担保法》第二条的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因此企业之间以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利用房屋提供担保设立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6、问: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要在该房屋所有权上设立抵押权,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5条第1款的规定: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 2021-12-23 17:38 黄盛毅 客户经理

    实践中,房产抵押贷款是常有的事情,但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用来做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究竟哪些房产不能做抵押登记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一些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在《担保法》里的规定是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作抵押。因为房产的产权性质复杂,所以下面主要列举一下哪些类型的房产是不能做抵押的: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庙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具体到我们所熟知的产权性质还包括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军产房校产房未办理《央产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平房绝大多数银行不予受理廉租房目前,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能接受抵押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公寓二次交易并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已购公房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和可上市交易的央产房等等如果简单归纳成一句话就是能够顺利上市交易买卖过户的房产都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但需要注意的就是房产的房龄如果房龄太老比如在年以前建造的房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就不能接受了以上就是银行所能接受的可作为抵押贷款的房产介绍大家可以此作为判断来判断自己的房产是否能向银行申请到贷款延伸阅读:房产抵押担保房产抵押
  • 2021-12-23 17:27 龚巧丽 客户经理

    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有哪些?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价值评估应该公允,办理抵押登记。如何设立不动产抵押?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然后不动产抵押权需登记后才生效。

    设立要件

    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

    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A、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B、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C、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D、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E、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F、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G、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设立

    1、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

    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抵押物的审查可分为三个方面:抵押人主体资格审查、抵押物权属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审查。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签订抵押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如果抵押物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担保债权的数额,在处分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就可能不够清偿。

    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财产的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抵押物的价值是变动的,如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则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贬值而影响原有价值。因此,应由评估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而不能一方单独认定。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确定抵押率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所担保债权、抵押物在担保期限内的折旧、实现抵押权所需的费用及其他支出、税收等。

    2、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

    《物权法》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需登记后才生效。不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担保法)实施之前有三种规定。一种规定自签订之日生效,一种规定为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还一种规定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担保法参照国际通行作法,规定以房地产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台同自登记之日生效。同时《担保法>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其他附着物的抵押登记部门作了规定。但对登记期限登记费用等并未规定。实践中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大都是半年或者一年,这样,使得抵押人要不断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和再次交纳登记费用,影响了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性。

    3、程序

    不动产抵押的程序较为复杂,通常的情况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时又是抵押担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为了表示能够按期履行债务,借款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给金融机构。也有情况是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请第三人为其作担保并将第三人合法拥有的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

    在整个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借款合同(也称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担保人将其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附属合同),建立抵押关系。最后抵押双方持主合同(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抵押活动的全部法律手续。

    在抵押活动过程中,首先要审查借款人身份,资信及商业证明,其次审查抵押担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状况,检查抵押物是否属于不能抵押的范畴之列,确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如果抵押物确属抵押人合法拥有,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应当请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认可的土地评估机构予以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接着根据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在决定要贷款和签订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机构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门进行咨询调查,以免在签完了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之后办不下来抵押登记。

  • 2021-12-23 16:59 樊振玲 客户经理

    没事的 不影响的 我还真没看见哪条法律规定要拆迁了就不能出售和抵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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