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住房公积金在离职后取出来了,再就业后...
赵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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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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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41最佳答案
2,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3,约定提取和部分提取都是可以再交的,销户提取是不能再缴存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之后,如果在新单位就职后,还可以重新缴纳。
二、提取时可以在本地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提取申请表,带着原单位的辞职证明,可以提取自己所有的公积金。
三、进入新单位后,可以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公积金,重新缴纳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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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9 赵顺贵 客户经理
只要你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办理公积金领取,否则只有等退休才可以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2021-12-23 18:23 齐敦益 客户经理
公积金提取是每年都可以的, 只要没有销户,就可以继续在原来的账户上重新缴纳就可以了
,如果销户的话,也可以重新开户。
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两种情况:
一是非本市城镇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在本市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二是本市城镇户口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所在居委会开出的两年末就业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上述提取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不需复印件)
如果重新就业,新单位继续给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内。 -
2021-12-23 18:20 连会有 客户经理
再就业后要根据新单位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可以交的会给你另立帐户。 -
2021-12-23 18:13 齐明明 客户经理
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
2021-12-23 17:56 齐景宪 客户经理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注销的,在新单位可以办理过公积金账户转移之后,是可以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原公积金账号被封存的,需新单位重新启封之后可继续缴纳;账户被注销的可以在新单位开立新的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房管局下发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第五条 账户转移。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同一个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转移和异地(不同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转移。同城转移只需提供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第六套 账户封存与启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封存到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名下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职工有新单位的,可以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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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0 赖鹏博 客户经理
可以!问原单位要公积金账号,给到新单位人事即可!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就能交了! -
2021-12-23 17:24 齐明杰 客户经理
辞职后公积金已经取出来的,以后还能再交。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转移或者封存;在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后,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公积金账户交纳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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