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钱以附带利息借个朋友一年以她所在的投资...

我把钱以附带利息借个朋友一年以她所在的投资公司单位做担保可是到期了她以没钱不还款我该怎么办
龚小英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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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5最佳答案

银行会和你联系要求你协助联系你朋友或者你还款,如果你也不肯付款,那么银行会起诉你们两个,同时你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影响,你们会败诉,然后偿还本金,利息以及罚息和违约金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所以你还是让你的朋友赶快还款吧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6 齐晓娥 客户经理

    有责任。

    1、如果你是贷款人,你有还贷款的责任。银行会向你追要欠款,当然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2、如果你是担保人,贷款人贷款不还,银行首先会找贷款人,但如果找不到贷款人,担保人是要负连带责任的。如果贷款人一直不还,担保人有责任帮贷款人偿还。

    扩展资料: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免责方法:

    1、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是贷款到期后2年,如果银行没有向你追索,则你可以自动免责。

    2、借款人与银行擅自更改借款条款,并且没有通知你。如借款金额增加,借款期限延长等。超过你原来责任部分可以免责。

    3、借款人还清贷款,你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当然就自动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



  • 2021-12-23 18:33 赵颖轶 客户经理

    法律规定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到期不还后,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但高利贷,超出法律支持的最高利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 2021-12-23 18:28 黄盛木 客户经理

    如果他没有把股权证书给你抵押,同时无法联系到他,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你应该用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他,通过报纸发布送达公告,由法院进行判决.民事诉讼是你知道权利被侵犯的两年内,所以要尽快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合同法
    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2021-12-23 18:25 齐敦益 客户经理

    不要随便替别人担保贷款,朋友还不上,是需要你来还的。真的是好朋友,不如借钱给他。担保有风险。何况现在太多老赖,让人心寒。
  • 2021-12-23 18:18 齐星星 客户经理

    银行和法院的角度,这个钱就应该你还清,和你的朋友没有半点关系。你说的一些问题那是你和你朋友之间的问题,不再银行和法院考虑范围内。第一你要及时还请银行贷款本息。如果不还,有抵押的,银行会执行抵押物。没有抵押的银行会起诉到法院,你一定败诉。还不还那就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那就事情大了。第二,你和你朋友之间的问题,需要你和他协商,他能承认并主动还给你最好。如果没能力还也要留下借条等补充手续,确认此事。以防以后去法院主张债权。但如果对方耍赖那你就搜集当初的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一系列证据。起诉到法院,具体法院是否支持你还要看的证据能不能说明问题,能不能被法院采信。
    你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朋友可贵,但那个被骗的不是被朋友骗的?
  • 2021-12-23 18:10 赵飞行 客户经理

    如果贷款人是你,也就是你的朋友以你的名义贷款,那么法律意义上说,你是贷款主体,如果不还款是要负相关责任的,银行不会去追求你的朋友,因为在贷款上跟他没有关系。另外,你贷款时银行会让你提供贷款用途,你是肯定不能说贷款给别人用的,而是会以装修之类的名义贷款,这样也算是对银行的欺骗。
    如果贷款人是你朋友,而你是担保人,你的朋友贷款不还,银行首先会找他,但如果找不到他,你是要负连带责任的。如果你朋友一直不还,担保人有责任帮他偿还的。
  • 2021-12-23 17:53 齐晓岚 客户经理

    第一,首先,我要明确告诉你,贷款的人是你,还款理应是你,你是第一责任人,如果有人担保贷款那么他就是第二责任人。
    第二,你帮你朋友贷款你有没有留下证据,借条、明确这件事的聊天记录、录音、转账记录,如果有,你可以起诉他欠款,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应该可以赢,不过你需要担心你朋友的偿还能力,或者他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最好的情况当然就是不用打官司,直接和你朋友协商解决,就算是暂时无力偿还所有的本息,也可以偿还部分本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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