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省最大的一家碳素厂进行民间借贷,由于资...
黄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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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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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9:05最佳答案
第二、如果破产的话,法院是统一赔付的,如果负债超过了资产,那就可能是按比例分。
第三、如果不起诉,公司一旦破产,相关工作人员会通知所有债权人进行债务核算,核算之后进行处理。
第四、对方愿意改的话可以去改。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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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9:17 龚小芹 客户经理
没有能力偿还。因为私营企业集资本身就不合规范,如果资金链断裂,只能通过司法拍卖偿还一部分。 -
2021-12-23 19:14 黄登盛 客户经理
应该去起诉他,并提起保全,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因为财产纠纷须提起才受理,和物权纠纷不同。如果厂子破产的话,法院会依法进行破产处理,会对有证据证明有借款的进行破产清算。如果不起诉的话,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钱会很麻烦,那时候他也不一定会有偿还能力,所以还是现在起诉的好,免得受损失。你也别想着利息越来越多,如果破产清算以后,你还没起诉,小心本金都取不回来。具体事件如何办理,你可以和其他债权人一起找律师授权为你们办理,他会了解事件后,为你们解决具体问题的。 -
2021-12-23 19:11 齐显峰 客户经理
资金链断裂肯定是没有能力偿还的。高息集资有点过于冒进,不太明智。 -
2021-12-23 19:08 齐晗希 客户经理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基础配置作用和政府的规范监管作用,互为左右手,是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的两大基石,借贷市场也不例外。但温州借贷市场的乱象,却说明市场、行政这两手都不硬,市场、政府这两大基石都不稳固。
“跑路”逃债所呈现出的种种乱象,追根溯源,都是长期存在的一体两面体制困境造成的:一面是民营企业长期遭遇贷款难、融资难等难题,另一面是民间资金投资渠道缺乏和投资范围狭窄。尤其是近两年,楼市被限,股市低迷,大量的民间资本无处可出;而另一方面银根紧缩,大量的中小企业贷款“无门”,两者一拍即合,民间借贷愈演愈烈。
首先,温州民间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借钱给企业的温州人自身缺乏金融和企业管理知识,对借钱的企业情况又知之甚少,导致对民间借贷缺乏自制力和判断力。而需要资金的企业又不知向谁去借,他们能借到的钱其实就是在高利贷手上滚动的少数资金,从而导致所借贷的资金利率越借越高,而企业产生的利润不足以支付如此高的利息,进而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
其次,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较为活跃,但这些民间借贷不规范,且利率较高。据了解,前一阶段温州民间借贷利率已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3—6分,有的高达1角,甚至更高。在银根收紧的背景下,部分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入资金用于暂时周转,但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长期靠民间借贷的企业,无法承担如此高额的利息,高利贷也大大压榨了这些小企业的利润空间。
第三,少数温州本土企业家跑路,是由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所造成的。他们有的没有经受过市场经济的真正考验,有的平时缺乏对经济、金融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盲目投资,无序发展,没有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导致一旦企业出现问题就无法收拾。
无论是引导民间投资,还是解决企业融资难,市场的作用固然不可少,但政府规范、引导和监管也必不可少,尤其在市场失灵的时候。而对于违法的高利贷,政府的监管职责更是不容推脱。温州高利贷之风盛行已有时日,但却未见政府拿出切实有效的手段加以规范和约束,如今,资金链断裂,企业主跑路,损失难以估量。 -
2021-12-23 19:02 龚子飞 客户经理
基本上而言是无力回天,如果已经到资金链断裂这个程度的,十有八九已经没救了,因为如果有救的话,大部分的实际控制人会将关联企业或者自己个人账户的资金或者资产变现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下去,想跑路的,始终是少数部分群体。
现实案例
我之前做的一个授信客户,企业本身条件蛮不错的,自己的有一个厂区,占地大概100亩,地上七幢建筑物,除了自身使用的三幢,出租四幢,企业是做包装的,报表体现的利润每年1600多万,企业在各家银行融资1个亿左右,介入的前几年都很稳,偶然的一次,企业主接触到民间借贷(银行的贷款利率6%,民间借贷2分利即24%),借贷的收益远远高于企业自身经营的利润率,然后开启放贷之路(从银行借钱,实际没有用于企业经营,而是用于民间放贷),2014年之前,因为大的经济形势良好,放贷的资金基本都可以回收回来。
由于收益不错,为此,企业通过虚造报表,在银行的融资做到了3个亿,而且从民间非法集资了7个亿,成为我们当地一个有名的个人放贷头目,2015年形势不好,开始有没收回来的放贷出去资金,到2017年全面爆发,其个人放贷的资金大规模收不回来(特别是一条3亿多的,还一条一亿多的借款人跑路)。由于无法按期偿还非法集资的个人资金被举报,涉案人数几百人,最终被政府查封。经过清算,该企业主个人及其名下的企业现有的资金偿仅有不到3个亿,通过拍卖企业主及其关联企业的资产,又归还了2个亿左右,最后5个亿没法归还。
总结
非法集资,从事民间借贷的,可以说十死九伤,试问一下24%借贷利率(有的是36%),正规经营的企业,有几个可以达到这个利润率的?所以借出去的钱,最终大部分都是大概率是无法回收回来的,其实如果对方有稳定经营超过24%利润率的生意,他根本不需要在融资了。
民营企业由于陷入民间借贷、高利贷而悲剧的不在少数,历史无数次证明,只要介入民间借贷、高利贷,企业就难以再通过正常融资满足资金的需求,一旦遇到资金链断裂,就只能处于被动重组、破产倒闭的结果,希望企业偿还高息集资款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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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59 黄益波 客户经理
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李晓宁律师认为:政府说绝对有责任的。
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烂尾楼形成的原因,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一般就两种,一是开发商主动烂尾:由于政策、市场行情等方面的原因,商品房价格持续走低,开发商建设楼盘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一旦开发商发现继续施工只会赔钱、建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时候,就会主动停止楼盘的开发和建设,形成了烂尾楼。
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被动烂尾:这种情况一般不涉及市场行情和政策原因,纯粹的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盘建设项目缺乏后续的建设资金;或者是开发商涉及其他债务纠纷、违法建设等不是出于开发商意愿产生的停工,形成了烂尾楼。
在业主的想法里,楼盘不建了,那能不能给已经建好的房子交给我们?没有房子的,开发商剩余的资金和资产能不能赔给我们当房款?
每个楼盘项目,都有着复杂的债务关系。开发商不只是欠着业主的房子,还欠着银行贷款和施工方的工程款,有的还欠着巨额的高利贷等其他借贷。楼盘一旦烂尾,每一方都挥舞着手中的刀叉准备切割盘子里这点楼盘和开发商账上的其他资产。相较于业主人小势微、消息滞后,银行、施工方和其他债权人往往在楼盘有烂尾苗头时就开始着手瓜分未售楼盘和开发商的其他资产以减轻自己的损失,等到业主发觉楼盘烂尾想要维权时,盘中已是一片狼藉,只余残羹剩饭。更有甚者,有些业主交付了房款没有来得及网签的房子也都被其他债权方划走抵债。
虽然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业主享有一定的优先受偿权,但是是就本楼盘而言的,并不包含开发商的其他资产。而且主要的问题在于业主难以得到第一手的消息,单个业主势单力薄维权难度大,业主群体意见不一、行动效率低下,在抢夺开发商“遗产”时往往是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的,这个我们后面再详细说明。
业主们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在楼盘烂尾以后,能不能停止偿还银行的按揭贷款?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业主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两个相互独立、没有交集的合同。不管业主的房子发生什么变化,不管是倒塌了还是烂尾了,业主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不受影响的。往严重点的方向说,业主因为房子烂尾而拒绝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是有权利以业主的其他财产用来赔偿贷款的。同时也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所以说在业主维权的过程中,我们是不推荐业主停止偿还银行贷款的。
楼盘烂尾了,业主是不是要立即起诉退房?
业主在发现自己的楼盘烂尾了以后,退房是否是维权的最优选择,是要依照不同的情况来说的。
开发商的账户里还有资金的,或者是能有其他方法支付房款的,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然后从开发商处拿钱走人或者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拿钱走人,业主的权益可以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满足的。但是就我们以往的案例看来,烂尾楼开发商有能力退还房款的情况是极其少见的。
如果开发商暂时无力退还业主的房款,而业主仍然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也是能够胜诉的。但是胜诉之后,要么是空有一纸判决书无法执行,因为烂尾的楼盘涉及方方面面的债务,不是说业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拿笔划出来一块给业主就能解决的;要么是开发商留下欠条,写着欠某某业主房款多少钱。至于怎么还,开发商拍拍空空如也的口袋表示无能为力,业主又一次回到了起点。有一点业主需要明白,一旦退房官司胜诉之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不存在了,原本的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关系变成了现在的普通的债务关系,将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试想将业主和银行、金融机构等放在同一位置作为债权人向开发商讨债,孰优孰劣一目了然。所以说业主在遇到楼盘烂尾时,起诉退房并不一定就是最优的维权手段。
遇到楼盘烂尾,业主到底能够做什么?要怎么做?
业主在买到烂尾楼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了我们前面说的,在开发商尚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尽早起诉退房,拿到自己交付的房款外,如果开发商没有资金退还业主房款,或者干脆已经跑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去楼空的情况,我们推荐业主维权的方法是组织团结起来,聘请专业律师发起集团诉讼。
首先,业主们组织起来有什么必要性?
烂尾楼盘的债务关系中,我们一般认为债权人有业主、银行、施工方、其他债权人(民间借贷、高利贷等)四方,然后在实际的案件操作中律师往往发现远远不止四方立场,其原因就在于业主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组织。一个烂尾楼盘几百业主,存在几十种声音是很常见的,有的业主主张等待复工,有点主张上访、有点主张堵开发商公司,有的主张起诉等等,业主的力量其实是非常分散的。而组织起来的业主,用同一个声音说话,往同一个方向使劲儿,借用山东一个案子的法官的话说:“这几百份起诉书往着一摞,任谁都不敢忽视业主的诉求了。”
业主们自发组织存在什么不足?
很多烂尾楼小区的业主们在维权时也会建立QQ群或者是微信群,将业主们都拉进来,毕竟“人多力量大”的道理人尽皆知。然而讨论维权方案的时候往往是各执一词,如果再有开发商或者其他利益单位的奸细挑唆分化,转变风向,业主群体很快就会被分化瓦解,力量进一步的被削弱。
在业主们经过反复的瓦解之后聚集了一部分致力于维护自己权益的业主,具有了初步的组织雏形,可以展开相关的维权行动。此时的优势在于业主们能够集中力量行动。在我们接触的案例中,大部分的业主们采取的行动是统一穿戴印着口号和诉求的衣服,在小区、售楼处、甚至是政府部门外拉横幅,或者是一起去上访。这样的维权行动有效果吗?答案是有效果,没成果。
为什么说有效果没成果呢?因为对于烂尾楼,政府也没有什么短期内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但是也不能让业主就一直这样堵着门,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此一来就只能先稳住业主,给出很多承诺劝业主们回去,之后先拖一拖,还解决不了的就干脆给开发商破产清算,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什么是根本性问题?复工给房或者退款给钱,这就是业主们的根本性诉求,是无法通过拉横幅和组织上访能解决的。
业主群体内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就我们过往代理案例的经验总结来看,主要有三点不足。
一是组织能力差。我们说的业主组织,并不是金字塔结构一人领导其他人服从,而是类似于合伙人制度,凡事大家商量着来。一个行动往往最多的时间花费在争论和统一意见上了,等大家意见统一了,再去采取行动,很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开发商的资产已经被其他债权人瓜分完毕了。
二是费用和场地问题。烂尾楼维权的过程是漫长和艰辛的,不是业主们一起吃个饭喝个茶就能解决的。往小了说大家行动一次,吃饭喝水就得上千块;往大了说,打印材料、聘请律师、诉讼费用都不是一个业主能承担的。一开始可能会有个别业主自费承担大家维权的支出,时间一旦持久,就会感到力不从心。而业主们自发集资维权,对于资金的使用和监管问题,乃至于资金放在谁的账上,其他业主都难以百分百的信任和放心。
场地问题看似无关紧要,但是当业主真正的组织起来,就会体验到没有活动场地的窘境。几十上百户业主,在哪开会?在某一业主家路程远近不一不说,挤不挤的下是个大问题。在酒店开会,哪个酒店费用谁出又是个问题。所以业主们往往就干脆在物业或者开发商的会议室开会,在人家眼皮底下商量怎么与人家作斗争。或者干脆就在小区的空地上围着坐一圈商量,遇到雨雪天气,会就先别开了,咱们各自先回家避避吧。
第三个不足在于有相当部分的业主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大家开会我旁听,大家维权我跟着。按说这样也算可以壮大业主声势,并无不可,但是一旦涉及出钱出力,这部分人往往是唯恐避之不及,在维权艰难时冷眼旁观,遇到阻力时又会作鸟兽散。扰乱军心不说,还容易被人收买,将业主们的行动方案外泄导致维权失败,所以说搭便车坐享其成的行为是一定要反对的。
专业律师有什么作用?
烂尾楼维权的关键是什么?是抢时间,抢在楼盘和开发商的其他资产还没有被瓜分干净前争取到业主的那一份。上面我们讲了业主们自发组织的诸多不足之处,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组织能力差,行动迟缓。绝大部分业主都缺乏专业的烂尾楼维权经验和组织业主的能力,毕竟一辈子遇到两次烂尾楼的概率相当的小。而专业的房产律师由于自身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最快速的组织起业主,进入维权程序。另一方面,与开发商的谈判,与政府、银行、施工方协调开发商资产,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期判决的执行等方面不仅仅需要专业律师,而且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做。
总结来说,业主在买到烂尾楼以后,一定要尽快的开始维权行动,团结起来,用法律的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寻求帮助,在律师的帮助下组织业主,尽快的进入维权程序,在开发商资产被分割殆尽前争取到业主应得的部分。
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晓宁,执业十几年来一直活跃在房产诉讼领域最前沿。在全国范围内代理过十余起烂尾楼业主的集团诉讼,经典案例有:带领团队为浙江某烂尾楼小区56户业主成功讨回房款;历时两年,多方协调谈判促成河北某烂尾楼小区重组复工的,被当地政府称为业主代理律师协调复工典范案例。 -
2021-12-23 18:56 辛培兵 客户经理
比如:有一家企业在短短几年内,产值从几百万上升到10个亿,利润从很低发展到近一个亿,这时,这个企业的领导人就想到多元化的问题,一方面来分担产品线的风险,另一方面促进企业的发展。上项目,一个不够再加一个,4、5个项目一起上,为达到国内500强而奋斗。到后来上马一个死一个(当然各种原因很多,不能说这个管理者选择错误),大量消耗了原有项目的周转资金。从根本上来讲,每个项目的资金关联度是很低的,横向占有资金需要有相当水平的管理能力才能控制。现在,这家企业的产值上了百亿,但亏损达到几个亿,好在上市企业,钱不够了,就上市去捞一把,继续下一个努力。 又有一家企业,当家产品的产值达到十几亿,利润就有几个亿,也是多元化,干一个死一个,好在家底子厚,还留几个不死半活的项目。从资金链来看,这家企业还不成问题,因为当家的产品利润高,也有一定的家底,几个亿的亏损目前不会影响该企业的发展,也不会在资金链出现麻烦。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充满了许多危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不能保证以后也能长期找到平衡。 还有一家据说进了全球500强的企业,搞了许多项目,有成功也有失败,帐面上还有一些赢利;这家公司牛气,反经济之道而行,居然在美国建立制造工厂。有人说:“不亏损才怪,按正常的理论核算,那家企业早就破产了N次,负债都超过资本的好几倍。”好在企业的领导人是国家的,采用非常的手段来处理资金链这个问题:1、将公司旗下的所有采购合成一个部门,以节省采购成本(也可以产生虚构利润);2、将所有产品销售统一到部门,实现物流的成本降低(利用时差不正常获利);3、通过投资在将手中资产变现获得流动资金之后,在国内不断投资新的项目,而且增加了金融类公司的比例。(大大高估商誉部分的资产)4、通过海外的IPO,找到更大的融资源来补充资金链的缺口。再则,如果上叙的还没有解决的话,动用政府继续贷款解决资金链的问题。资金链,是一个企业的鲜血,几乎所有的企业稍做大一点,就会违背企业经营效率这个根本,因此,如何保证资金链的连续性发展,可以说是企业经营的根本。 首先,要有安全,保证主链的资金充分宽余之外,必须有相当的融资能力(包括利用政府、银行等非常手段),在每个循环后要有增值,实企业经营的目的。其次,资金链的畅通也是企业的关键,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存货和应收账款上的阻力是特别的大,一方面降低企业的资金周转率,另一方面,会大量出现腐败现象。最后,由于企业的发展,经营者的头脑容易出现发昏现象,片面看到企业大了就很成功,而相对来说,危机也随之增大,特别是资金链的危害也日趋严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当一个企业核心业务趋于成熟或者转向其他领域,经营风险会下降,相应地,资金链为主的财务风险相应增大。 资金链断裂的五种死法编辑本段 《中欧商业评论》研究了2008年下半年以来发生的数十起企业现金流断裂倒闭或财务危机的案例,我们认为,当前普遍发生的资金链断裂危机可以归为营运资金不足、账期风险、流动负债难以归还导致的流动性枯竭、对外担保贷款给自己企业造成被动、以及投资失误等五方面因素。以上五类因素已经成为压死企业“骆驼”的主要“稻草”。营运资金不足引发的资金链断裂新破产法实施后成为“最大企业重整案”的中国金属(Ferro China,以下简称“中国金属”)停产案可以作为运营资金链条断裂的经典案例。中国金属是一家注册地在百慕大群岛、总部在苏州、在新加坡上市的台资企业。2008年10月8日,中国金属系企业的20余名台籍高管突然集体返回台湾,事先无任何预警,旗下5家子公司全面停产。次日,中国金属在新加坡发出的公告显示,公司无法偿还约7.06亿元人民币的营运资本贷款,其已经到期和可能到期的各类借款高达52亿元之巨。10月10日起,中国金属正式停牌至今。当地媒体的报道称,中国金属2007年实现销售113亿元,税收1.7亿元,净利4亿元,镀锌板产量超过鞍山钢铁公司,在全国排名第二。中国金属依靠投资银行的融资,商业银行的巨额贷款以及海内外各路资本的支持,实现了“裂变式的成长”。即使在法院主持重整阶段,连债权人都认为中国金属的市场前景并不差,而导致企业猝死的根本原因在于其高负债的运营模式和激进的财务战略。由于运营资金不足导致的财务危机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企业规模扩张过快, 以超过其财务资源允许的业务量进行经营, 导致过度交易,从而形成营运资金不足;二、由于存货增加、收款延迟、付款提前等原因造成现金周转速度减缓,此时,若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储备或借款额度, 就缺乏增量资金补充投入, 而原有的存量资金却因周转缓慢无法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三、营运资金被长期占用, 企业因不能将营运资金在短期内形成收益而使现金流入存在长期滞后效应。信用风险引发的资金链断裂南京菲尼克斯电气公司财务总监杨芙琴指出,对客户的账期管理是该企业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客户必须现款现货,老客户也都有严格的信用期间,收款只接受银行转账和银票,商业汇票一概不收,宁可失去客户也要控制风险。但事实上,大多数企业为了吸引客户都会给予一定的账期。信用风险主要分为两种:一为突发性坏账风险, 由于非人为的客观情况发生了不可预见性的变化, 造成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形成坏账;二为大量赊销风险, 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 采用过度宽松的信用政策大量赊销, 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市场份额, 但也潜伏着引发信用风险的危机。在2008年的企业倒闭潮中,大量中小企业的财务危机都是信用风险造成。在广东东莞,那些赊销给合俊玩具的小型企业很多都血本无归。流动性不足引发的资金链断裂大多见于两种情况:其一,增加流动负债弥补营运资金不足, 企业为弥补营运资金缺口, 用借入的短期资金来填充, 造成流动负债增加引发流动性风险;其二,短资长用,企业运用杠杆效应, 大量借入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流动负债用于购置长期资产, 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 购置长期资产的资金需求, 但造成企业偿债能力下降, 极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在这两种情况中,第二种情况更为危险,曾昙花一现的中国普尔马斯特超市(下称“普马”)即属此例。南京大学会计系教授陈志斌曾对中国普马作过专门研究。1996年注册成立的中国普马在成立后的8年内在中国开设了近50家分店,迅速跻身为中国最大的零售商之一。如此大规模的扩张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中国普马的核心模式是以当地银行的贷款开新店扩张,通过供货商赊销经营,通过各个分店之间的现金调配来平衡现金流,甚至调配分店的资金作为新店的资本金。这种高速增长的模式看似完美无缺,但是流动性不足,资金链紧绷像紧箍咒一样如影随形。2004年,当西南某银行收回一笔2亿元贷款时,中国普马各地的门店终于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掉。投资失误引发的资金链断裂企业由于投资失误, 无法取得投资回报而给企业带来风险。投资风险产生的原因为: 一是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过预算;二是投资项目不能按期投产;导致投入资金成为沉没成本。著名的广东合俊玩具厂的倒闭案亦属于此种情况。合俊玩具厂2006年之前毛利率一直不错,2006年以后由于原材料成本上涨、人民币升值等,毛利率从原来的13%降低到5%。为了扩大产能、寻求“多元化”发展,该公司在2006年和2007年分别斥资收购一家即将倒闭的玩具厂和一个银矿采矿权,但玩具厂最后没能救活,银矿投资也因为一直没有拿到采矿许可证而无法产生效益,而主业经营又每况愈下,最终导致企业一夜之间被清盘。相关方损失产生连带风险引发的资金链断裂企业在与其他企业开展担保、借贷以及存款业务过程中, 因对方内部发生重大损失而受到牵连, 从而引发的资金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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