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住房公积金能跨省贷款吗?到陵川买房...

河南能源住房公积金能跨省贷款吗?到陵川买房贷款吗?
齐景国 来自: 网页 2021-12-2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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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6 15:09最佳答案

公积金贷款只能在交住房公积金的当地办理贷款购房。跨省异地购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6 15:27 米国超 客户经理

    目前公积金跨省异地购房的政策还没有完全普及开,建议你可以电话咨询要买房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希望有帮助!
  • 2021-12-26 15:27 黄盛毅 客户经理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4、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

    (2)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3)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4)贷款回收: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6 15:24 车少飞 客户经理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吗买房。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3.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4.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 2021-12-26 15:21 龙小语 客户经理

    可以
    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
    不同省市区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房管局。
    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
  • 2021-12-26 15:18 连东英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主要从贷款条件和对象来看,异地贷款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而从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来看,是需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在 2015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当中也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等问题。
  • 2021-12-26 15:15 赵骥万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但是要有条件的:

    1、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5、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扩展资料: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6 15:12 黄相柏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异地贷款条件是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从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来看,是需要购买首套自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
    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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