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清收的主要方式
樊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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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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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 13:31最佳答案
2. 债权转股权。银行使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银行直接持股和通过其他机构如资产管理公司持股。由于受现行《商业银行法》的约束,我国银行一般都是通过其他机构来实现债权向股权的转化。对银行而言,假设企业的还款能力弱主要是由于资本结构不合理,而企业仍有还款的潜力,债转股可能会减少银行不良贷款的损失,甚至可以将不良贷款转化为正常贷款。
3. 不良贷款出售。不良贷款出售是指银行通过市场把不良贷款直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出售的具体方式包括招投标、协议、竞价和拍卖等。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银行能够一次性剥离不良贷款,在较短的时间内直接收回现金流量。而且,这种方式的透明度高,交易双方的成本收益
4. 证券化。指将不可交易的间接信用工具转化为可交易的直接信用工具。这里是指将不良贷款证券化。基本做法是:银行先将不良贷款集中,然后重新分割组合,再将其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从而使此项(或此组) 不良贷款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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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 13:40 齐方洲 客户经理
案例一:发放无效抵押贷款
在对某农商银行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农商银行向客户范**发放抵押贷款53万元,抵押人杨某。在抵押贷款发放过程中,抵押合同相关文本、抵押人夫妻双方签字均非本人,贷款公证及抵押登记手续均由贷款审查人胡**(分理处主任)代签、代办,贷款不良诉讼后,经当地人民法院认定抵押无效,农商银行无法处置抵押物。目前该笔贷款已核销。
从本案例看,检查过程是简单的,从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就可以看出,无效抵押的事实非常清楚。那么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如何对抵押有效性进行审计呢?或者说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审计呢?
(一)关注两类贷款
1.关注抵押物未处置的核销贷款
近年来,特别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经〔2014〕146号)文下发以后,呆账核销的条件、程序都比以前放宽很多。但是,一般情况下,在抵押物未处置的情况下,行社不太可能去核销贷款,除非抵押物存在瑕疵,或者抵押手续存在瑕疵。所以要重点关注抵押物未处置的核销贷款。
2.关注长期未诉讼的抵押贷款
相对于保证贷款、信用贷款,抵押类贷款处置要容易得多,受损失的程度也较小,可以采取普通诉讼的方式,也可以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处置速度比较快。在抵押物足值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往往是最好的选择。也就是说,抵押贷款的处置应当是比较迅速的。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长期未诉讼的抵押贷款,应当引起审计人员的足够重视。
(二)具体的审计方法
如果在审计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审计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检查抵押的有效性:
1.抵押手续是否为本人办理(一是检查抵押人签名与贷款调查人、审查人签名是否相似,包括笔迹、墨水等,这主要考虑内外勾结作案的问题;二是检查抵押人与共有人的签名是否相似。这个主要考虑共有人不同意抵押,抵押人冒共有人签名的情况。)
2.抵押合同是否存在瑕疵,执行合同号有没有差错(包括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执行合同号是否一致);
3.是否签订了抵押物补充协议,是否存在抵押人恶意以租赁权来对抗抵押权的情况,特别是关注租赁期限在5年、10年以上的情况;
4.有没有共有人共同签章(主要是关注抵押物权证上为共有权属的,抵押物清单上有没有共有人签章);
5.抵押物本身有没有存在瑕疵(比如是否是未成年人房产抵押;部分房产没有房产证的,有没有与抵押人签订同意一并处置的承诺书;是否存在相关税费没有缴清的房地产抵押的情况等)。
6.抵押物评估价值是否偏高。抵押物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在实践中比较普遍。如某农商银行向客户潘**发放船舶抵押贷款550万元,该笔贷款抵押物为两艘远洋鱿钓船。办理抵押前,两艘船进行了维修,因修理费问题与修理船厂发生了法律纠纷,当地海事法院裁定船厂对两艘渔船享有留置权,调查人员调查报告未反映上述情况。办理抵押时,该农商银行自行评估价值分别为1400万元和550万元。贷款不良后,当地海事法院以300万元和30万元的评估价公开拍卖,法院评估价只有该行自行评估价的16%,最终拍卖价款为345万元,修理船厂优先受偿后该农商银行仅受偿25.86万元,损失率在95%以上。
在这个案例中,一方面,客户经理贷前调查严重失实,对抵押物被留置这一重要情况未调查清楚;另一方面,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过大,拍卖价只有评估价值的16%。在实践中,抵押处置不足这类情况应予以重点关注。
案例二:发放借名贷款
在对某农商银行进行审计时发现,**支行向郑**、徐**等六户借款人发放贷款共计130万元,实际均为**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使用,贷款利息及到期归还贷款本息资金均来源于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或该公司主要股东、法人代表子女账户。
尽管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向客户发放贷款,只要签字是本人,银行将贷款资金转入到客户账户中后,就完成了放款行为,不会造成法律上的风险。但是,多户贷款资金借给一人使用,把所有的信贷风险转移到一个客户身上,将造成较大的风险;而且,一旦出现几十人贷款被一人使用,造成集体违约,可能会出现群体性事件,带来很大的声誉风险。因此,审计时要重点关注借名贷款的情况。
以前要查借名贷款是非常困难的,工作量非常大,计算机辅助系统上线后,给我们排查借名贷款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在实际操作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六个数据模型:
(一)一人直接为多人还贷;
(二)一人资金转入多人账户后代还借款;
(三)贷款转入保证人账户;
(四)还贷资金来源于保证人账户;
(五)借款人账户资金进出过少(除了还本付息,基本没有其他资金进出);
(六)多个客户贷款流入一人账户。
另外,还应重点关注借款人每个还息期还息资金来源,是否均由他人存入。
案例三:向注销企业发放贷款
某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4日,2013年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合并,于同年10月31日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同时注销了该装饰公司。但2013年11月29日(也就是注销后一个月),某农商银行仍向该装饰公司发放抵押贷款107万元,并以其名下房产抵押。
这是一个典型的贷款主体资格不符的案例。《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向已注销企业发放贷款,一旦违约,极易造成银行无法主张权益。
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时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与借款人名称完全一致(不排除无良客户故意变更一两个字,恶意骗取贷款的情况);
(二)营业执照有没有经过年审;
(三)经营范围与借款人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一致,与贷款用途是否相匹配。
案例四:怠于行使不良贷款债权
不良贷款的审计,最应当关注的就是在不良贷款的处置过程中,有没有人为地造成资产的流失的情况。在审计实践中,应关注以下三类怠于行使不良贷款债权的情况:
(一)未对借款人利息做进一步追偿
贷款出现风险以后,为了保障信贷资金安全,贷款重组或平移是目前很多行社采取的方法。贷款通过重组或平移,重新落实债务,以时间换空间,最终使企业得以生存下去,行社的信贷资金也得以保全,也得到政府的满意,这是很好的一种处置方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存在因为重组、平移而导致债权悬空的情况。
2014年4月15日,某农商银行向某化工有限公司发放抵押贷款1900万,由该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到期日2015年4月14日,用途归还政府应急周转资金。贷款逾期后,三次拍卖抵押物流拍,最终法院裁定以1294万的金额以物抵贷,尚悬空本金606万元及利息272万元。后与企业协商,于2016年3月28日,将悬空的606万贷款平移给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为原企业法人代表控制),所欠利息272万拟核销;将该抵债资产转租给该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对已诉讼,并对其个人资产进行保全的企业法人代表夫妇进行撤诉,解除资产查封。
该案例中,通过平移将贷款本金予以落实到新的债务人,从表面上看,似乎损失了部分利息也可以理解,毕竟是处置不良贷款。但是,平移后的企业实际上也是由原法人代表控制,无非是换了个股东而已。同时,该支行放弃了对原法人代表夫妇已查封的个人资产,一旦平移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再想对原法人代表夫妇主张权利已不可能,其个人资产面临被转移、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的风险。因此,上述案例实际上是放弃了对借款利息的进一步追偿。
对于债务重组、平移的贷款,审计时应当关注以下方面的内容:
1.通过查看企业重组、平移的相关协议,看平移过程中,是否有贷款本金、利息悬空的情况;
2.关注重组、平移后,担保条件有没有弱化(比如抵押变成保证、房地产抵押变成机器设备抵押、保证人能力明显不足;平移后原法人代表、主要股东、保证人脱保等情况)。
(二)放弃对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追偿。
第一个案例:2009年8月31日、12月28日某农商银行分两笔向某镜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总计600万元,由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保证。贷款不良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保证人于2011年7月31日前支付325万。事后经当地人民法院调解,该农商银行放弃对保证人其余债权的追偿。
第二个案例:2013年4月12日,某农商银行向某伞用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抵押贷款106万元,由该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同年12月27日,向该借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500万元,敞口50%,由某纺织漂染有限公司保证。原法人代表王某与农商银行签有保证函一份,约定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最高额融资75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在起诉时未将王某列为共同被告。
上述两个案例中,一个是放弃对保证人的追偿,一个是放弃对借款人的追偿。审计当中应当关注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关注法院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是法院裁定借款人(或保证人)免除责任(或部分责任),还是行社没有将部分债务人共同起诉,或起诉后又撤诉,撤诉的理由是否充分。
2.关注企业不良前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在实践当中,我们应关注企业股东变更登记表,多次变更的,要关注是否连续,检查变更登记表与公司章程是否匹配;关注贷款发放时,企业所提供的章程是否为最新的章程,必要时可以到工商登记网上查询。
目前,有很多企业为逃废债,将股东、法人代表变更,上述案例中,王某为原企业主要股东和法人代表,后将股权转让给其父亲,法人代表变更为其父亲。这是有明显的逃废债意图,由其父亲承担债务,将个人资产转移到女儿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来的保证函仍有效的,必须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三)未及时处置不良借款人账户资金或股金。
第一个案例: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某农商银行向某照明有限公司累计发放贷款6笔、共480万元。经查,2014年4月23日,借款人首笔贷款逾期至审计日2016年5月6日两年时间内,借款人账户入账166笔,转入金额452.42万元,该行未采取相关追偿措施。
第二个案例:2014年10月11日,某农商银行向某铜业有限公司发放保证贷款750万元,贷款逾期后,已于2015年7月31日核销,核销贷款本息786.83万元,保证人之一的赵某在农商银行有99750股股权,并于2016年2月18日赠与其女儿,至审计日止尚未处置。
上述两个案例,一个是没有对债务人存款账户进行冻结、止付处理,另一个是没有对债务人在本行的股权进行处理,没有对其股权赠与行为提出疑义。
对于这类问题,审计时可借助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模型,发现可疑数据要逐户核查。
1.逾期贷款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存款账户余额监控;
2.逾期贷款未结清担保人股金明细;
3.逾期贷款未结清客户股金明细。
案例五: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不规范
审计发现某农商银行合作的某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风险金账户未实行专户管理;签订的担保合作协议中无担保代偿时间的规定,担保合作协议书中规定“在被担保信贷客户出现违约情形时,应按规定首先对被保客户进行司法追偿”,这一规定与连带保证责任规定不符,不利于及时实现债权。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的初衷是好的,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也有利于银行防范信用风险。但是,从担保公司实际运作的结果来看,“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从担保公司自身看,大多数担保公司偏离主业,利用担保公司平台从事倒贷、融资业务。从银行的角度看,好的客户自己有抵押物、好的保证人,不需要多支付费用找担保公司担保。往往是借款企业本身不太符合贷款条件,从增强保证实力的角度出发,要求借款人必须由担保公司担保,将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最终出现大面积违约。由于担保公司牵扯到政府出资等方方面面的关系,给我们的不良处置带来很大的困难。
在实践中,审计时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金(风险金)有没有专户管理;(现实当中,由于很多行社考虑到支行考核问题,保证金没有实行总行专户管理,而是分散在各支行,不利于保证金的处置)
2.关注贷款放大倍数;(按照银监部门和浙江省联社相关规定,担保公司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其缴存保证金的10倍,要关注担保公司保证金是业务发生一笔缴存一笔,还是一次性缴纳,余额控制;单户最高担保余额按不超过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控制)
3、关注担保公司合作协议。(要关注有没有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的条款有没有不利于债权实现的条款。上述案例中,合作协议规定,被担保客户违约时,应首先对被保客户进行司法追偿,这一条款就将连带保证责任变成了一般保证责任,不利于银行债权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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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 13:37 齐晓影 客户经理
1.资产重组。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对一些具有重组价值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进行处置时,往往首先对这些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 进行重组。

2. 债权转股权。银行使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银行直接持股和通过其他机构如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3. 不良贷款出售。不良贷款出售是指银行通过市场把不良贷款直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出售的具体方式包括招投标、协议、竞价和拍卖等。
4. 证券化。指将不可交易的间接信用工具转化为可交易的直接信用工具。基本做法是:银行先将不良贷款集中,然后重新分割组合,再将其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从而使此项(或此组) 不良贷款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
5. 合资经营。简单讲,合资经营就是由不良贷款的交易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个“合作公司”或“合伙公司”来处置不良贷款。“合作公司”日常经营由投资方全面负责,按股份分享不良贷款处置收益。 -
2022-01-11 13:34 连东英 客户经理
主动出击法是指责任信贷员主动深入到借款人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催收贷款的方法。信贷员应经常深入到自己管辖的客户中研究实际问题。将客户群体分类排队,在“好、中、差”的类别中突出重点开展工作,本着先易后难,先好后差,先小额后大额,先近程后远程,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思路,寻找切入点。坚定信心,反复多次的开展工作,并在所到之处一定要签发催收通知书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以达到管理贷款、提高质量、收回不良贷款的目的。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二:感情投入法
对于出现不良贷款的客户,不要一概责备或训斥,不要使用强硬语言,激化矛盾,以“依法起诉”相威胁。而首先应以一份同情心,倾听对方诉说苦衷与艰辛,困难与挫折。站在借款方的观点,换位思考,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寻找出路。使自己的观点与客户相融合,以获得其同情,被对方所接受,在工作交往中融入感情,建立友谊。在此基础上,引导对方接受自己的工作观点,即清收不良贷款的观点,入情入理的细说不良贷款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会使诚信遭到破坏,形象受到损坏,朋友之路越走越窄,经营困难越来越多。如能及时归还贷款,既能表现实力,又能申请再借,既是遵守合同,又是信守承诺,使信用度得到提高。信用度的提高,就是自己的无形资产。通过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分析使之产生同情与理解,以达到自己工作之目的。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三:参与核算法
贷款管理人员与客户的工作关系,应当是合作的、友好的、知心的。应当经常深入到客户中去,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帮助客户客观分析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找出问题的主要原因,使客户能欣然接受,进而参与到经营核算中去。通过真实的会计账目作出进一步研究,提出增收节支的具体措施,提高客户盈利水平,降低客户的经营成本。并关心客户的措施落实情况,力争取得成效,促进不良贷款的收回。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四:帮助讨债法
客户在经营中大多存在应收帐款不能按时收回而且数额越来越大的现象。面对这种现实,信贷员应当准确掌握应收帐款的笔数、金额、拖欠时间及对方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仔细研究,将应收帐款按易难程度,先后顺序分类排队,按先易后难的基本思路,亲自参与清理应收帐款。清收成果应以归还不良贷款为先,或部分归还贷款,部分用于经营,而后对客户应继续提供帮助,不能放手不管。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五:资金启动法
对不良贷款要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和认真仔细的分析,从中找出症结的根源,以便对症下药。当认定借款人人品好,肯吃苦,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只因某种原因,如雷电、暴雨雪、洪水、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生产设施损毁,病虫害、瘟疫快速传播使种养业损失严重。出现上述及其他非常规因素,影响了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不但不能催要贷款,还应立即采取资金启动法,向受灾受损严重户提供一定数额的新的贷款支持。使其精神上受到鼓舞,经营上得到帮助。尽快恢复生产,恢复经营,走出困境,进入常规营运轨道,以利于取得较好收益。待时机成熟时,逐步收回不良贷款,使其贷款规模控制在适当的数额上。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六:借助关系法
对借款人的配偶、儿女、亲属、朋友要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选择出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与其进行接触、交谈、交往,达到融合程度,适时谈其用意,使之理解进而愿意帮助,由有影响力的人单独与借款人谈还款问题和利弊分析,劝其归还贷款,也可以共同与借款人讨论贷款问题,寻找出还款的最佳途径。相对于借款人的客观实际,要深入研究他的薄弱环节。如借款人很好脸面,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生怕自己欠款的事外露,影响形象。在多次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应考虑动员亲朋好友、同学、同事、乡村干部、上级领导多人一同参与其工作,你一言我一语,发起攻势,促使贷款归还。在拒绝归还贷款和即将依法起诉的矛盾相持中,不急于采取依法起诉方法,而应当拓展新的思路,寻找新的方法。村干部、乡镇政府干部、政法民政干部及公安干警等都是应考虑到的因素。利用这些因素充当第三者,以中间立场出现,帮助分析利弊,拉近双方距离,化解矛盾,进行有效调解,使借款人在依法诉讼前归还贷款。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七:群体进攻法
信贷员一个人的能力和智慧是有限的,但应尽职尽责。面对难点,应当考虑多名信贷员共同参与工作,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寻找突破口,选择出最佳时机,发起群体进攻,一气呵成,不可间断,直至取得成果。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八:刚柔相济法
面对不同脾气秉性的借款人,应当采取各自不同的方法。有吃软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软的,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体会摸索。避其强,攻其弱,采用刚柔相济法,或先柔后刚或先刚后柔。论情、论理、论法层层深入,使借款人先从观念上转变,愿意归还贷款,然后再进一步开展工作。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九:领导出面法
具体工作都由领导去做,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正确,工作各有分工,职责也不一样。但在现实工作中,确有很多工作出现困难,不好推进时,领导一出面就真的解决了。从实践中研究出新的工作方法来,再指导于实践中。清收不良贷款也是如此。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信息捕捉法
信息对各行各业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相对借款人来讲也是如此。尤其是借款人的经济往来信息,产品销售信息,应收帐款信息,资产处置信息等。这些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发现有利因素,立即采取措施。特别是多头开户的各家银行帐户,务必搞清查实,一旦发现进帐款项,立即展开工作或依法冻结帐户。创造出收回不良贷款的必要条件。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一:人员交换法
总是一副面孔,一个套路,难免工作略显一般。你我了解,彼此适应甚至存在其它问题,致使个别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影响了贷款质量,使不良贷款增多。若是如此应考虑人员交换或针对某一问题,选择得力人员加以解决或提供帮助。降低不良贷款占用,提高贷款质量。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二:转让法
经营项目已经上马,设备已安装调试或进入生产状态,但因某种事先未预测到的因素,导致生产无法连续进行或生产产品越多亏损越多,或主要经营者因病、意外事故、涉嫌犯罪,使经营项目不能继续进行。在全面分析各种影响因素确认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不要拖延时间,选择把损失降到最低点的方案。首先应考虑项目整体转让,寻找经营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同行业商谈全面接收问题,包括接收不良贷款问题,力争取得好的清收效果。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三:先本后息法
借款人品质不错,能力略差,也能配合信用社工作,就因利息越累越多,陷入困境,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调查认定后,应当对此采取先收本金后收利息的方法。签定协议,分解归还。先收本金使之不再产生利息,从而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这样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是个鼓励,对其还款能力是个帮助。给点时间与方法是能够还清不良贷款的。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四:黑名单公示法
人是有尊严的,单位是有形象的,借款方也是如此,我们应尊重他们的尊严与形象。同时也必须强调尊严与形象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失去诚信必然失去尊严与形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且在多种努力无果的前提下,应当采取黑名单公示法。可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多方位周期性公示,施加社会影响,促其归还贷款。贷款本息还清时撤销公示。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五:债权抵顶法
经营时间越多,往往形成债权的数额越大,追讨难度也相对加大,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影响因素。对于这种因素信贷员要认真仔细研究,准确评估对方债务人的还债能力后,应考虑以债权抵顶不良贷款问题,如果可行,应与借款方、借款方债务人三方以书面协议形式加以认可,确保开展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但在贷款还清前不可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六:以物抵贷法
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已走向下坡,无力以货币资金归还贷款。经深入调查确认后,要果断地采取措施,不可拖延时间,一旦拖延可能错过有效时机。应立即协商以借款人物品抵顶贷款本息问题。首先应考虑价值大的物品,如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或使用权,大宗的产品、商品、材料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办公设备、汽车等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协商评估作价或由中介机构评估作价后抵顶贷款本息。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七:分解法
父母早年借款,因体弱多病,劳动能力降低,无力归还贷款,或借款人意外伤害致残致使不良贷款,而且贷款额均不是很大。在这种背景下,应细心研究其儿女亲属分担贷款问题。首先调查其家庭经济状况,从事工作,收入多少,品德如何,详细分析后择优开展工作。工作要有耐心,要从父母培养儿女的艰辛,对伤残亲属的同情心,儿女要有爱心,亲属要有善心这几方面为切入点。融入感情反复交谈,谈到对方动情、动心,经多次努力,或平均分担或不平均分担,达到意见一致,愿意分担贷款并代为归还贷款。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八:化整为零法
不良贷款往往是本金归还不了,利息也越欠越多,困难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单一考虑贷款本息一次归还问题,应当化整为零。视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每隔一段时间,就还一部分贷款本息,利随本清。签定归还贷款协议书,分步进行。既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又能逐步归还贷款,直至贷款本息还清。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九:担保责任追究法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本质意义在于借款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归还贷款时,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以保证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然而在现实工作中,重视借款人而轻视担保人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是一个误区。贷款一旦形成不良,一定要借款人与担保人一并追究。当借款人不足以归还贷款时,不能忽略对担保人担保责任的追究,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二十:依法起诉法
能够在依法起诉前,使问题得到解决是最好的选择,既能节省时间,又能节约开支,还不伤害感情。但在以下情况中,应重点考虑依法起诉的方法:1、依法保护债权的时间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期;2、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所有权进行抵押并登记的贷款逾期时间较长;3、借款人死亡或失踪;4、反复协商达不成一致,5、需冻结、查封、扣押债务人资产及相关物品时;6、恶意逃废债务。依法起诉相对于其他方法而言,应当是最后的方法,选择此方法要权衡利弊,把握时机,务 -
2022-01-11 13:28 龙小语 客户经理
不良贷款的处理方式,一般主要是现金回收。还有一个是资产重组。也可以资产证券化。 -
2022-01-11 13:25 黄盈椿 客户经理
1.实行责任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形成的不良贷款,责任人要全额包赔,否则下岗、停薪、限期收回,确保不出现人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对已落实责任、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2.实行协调清收
对政府机关财政贷款、受政府干涉、村社集体承贷、企事业贷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3.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4.实行专组清收
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
5.实行施压清收
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 。灵活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
6.实行处置清收
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
第七条已置换的不良贷款作为信用社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社应将该类贷款与表内贷款资产并行运作、强化管理。
根据《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信用社应对已置换的不良贷款逐笔进行分析,对存有关系人、职工、亲属和冒名贷款或其他“三违”贷款,应逐笔说明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联社。联社应依据上报情况,查明原因,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收回。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联社将对相关责任人按金额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若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2022-01-11 13:22 齐晓强 客户经理
主要有正常催收、司法清收、债权转让、债务重组等方式 -
2022-01-11 13:19 黄盛昌 客户经理
银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的方法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非诉讼途径,二是诉讼途径。非诉讼途径主要包括催告催收、联合清收、委托清收、政策清收、处置清收;诉讼途径主要包括公正清收、仲裁清收、起诉清收、刑事清收等。总之,就是运用一切合法的方式,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债权,努力收回已经逾期形成不良的贷款本息,通过清收处置收回全部或部分不良贷款本息后,不良贷款总额降低,不良贷款率也就降低(当然还要考虑贷款总额和新增不良贷款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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