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地税开票税率与税法不...

个人为我单位提供劳务,劳务费2000元,在地税局开的劳务费发票税率为7.6营业税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城建税7,个人所得税2。如按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应为200080020240元,远高于地税大厅征收的20002,这怎么解释呢?有相关税法文件吗?
车巧怡 来自: 移动端 2022-02-14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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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06:53最佳答案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是20%,税局代开发票时是按经营收入2%预缴,以后不需要再补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是20%,这是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也是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相对于企业的纯利润),而代开发  票时,由于对个人的成本、费用不是很清楚,也无法确定,采取简易办法,按照劳务报酬收入的2%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将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率确定为10%,然后按照20%的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没有2%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2-02-14 06:59 赖鹏博 客户经理

    我也纳闷,咨询过当地税务局,他们说也不太清楚,有专门的软件,录入收入就自动计算出税款,有个少明白点的是如下解释:
    如按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应为(2000-800)*20%=240元 这是按个人应税劳务算得。
    在地税局代开的用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所得缴税,2000元作为一月收入,一年24000适应20%的税率,再按收入乘10%为应税所得额,也就是2000*10%*20%=40元,每月多分几次开,交的税还少,入每月开5次,每次开2000元,比每月开一次,一次开10000元交的税要少,也不知道怎么算得。不好意思,帮不上您。
  • 2022-02-14 06:56 黄盛毅 客户经理

    这个简单啊,因为是兼职,不是工资薪金所得,你给人家支付的劳务报酬,去地税按每月每人金额开发票做账,地税部门就会按一定的核定征收率给你征税了,关键是税款是公司出还是这三个人出,其他不用你操心的。
  • 2022-02-14 06:50 黄睿多 客户经理

    1、首先作为保险公司的员工,不可能存在营业税!!!!工资条上的175.44元营业税是不可能存在的!
    2、其次你是一月份的工资,新的个人所得税还没有实施!故你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应该有这么多!
    3、你应该缴纳的税款只有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税款金额为:(3189.84-1600)*10%-25=133.984元!
    补充:昨天回去又查了相关资料,如果您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而只是保险营销员,确实可能存在营业税,具体如下:
    1、根据国税函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你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而只是保险营销员,就要按劳务报酬来算而不是按工薪所得来计算,具体依据是保险业营销员每月取得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营业税及附加为3189.84*5.5%=175.44
    余额就是3189.84-175.44=3014.4
    可扣除营销费用为3014.4*25%=753.6
    就是3189.84-175.44-753.6=2260.8
    按劳务报酬所得低于4000元减除800费用,高于4000以上减除20%
    应纳税所得额为2260.8-800=1460.8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460.8*20%=292.16元
    你被扣的税款就是165+262.25=427.25元
    注:减除的营销费用比例,各省自已规定(最高的就是25%),故可能与您公司计算有出入,
  • 2022-02-14 06:45 辛培勇 客户经理

    一般到地税开劳务发票时,对个人所得税按2%计算的是核定征收;
    至于你说的个税20%,那不是核定征收,是按真正劳务报酬是超额累进税率,有20%,30%,40%等不同税负计算的。
  • 2022-02-14 06:42 符耀精 客户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 2022-02-14 06:39 樊成钢 客户经理

    这个问题,其实已经给了你答案了,可惜的是......
    营业税问题咨询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5-11-9 17:48
    我开了一个电脑培训班,原来地税局按“服务业5%”收取营业税,我找到相关文件,改为“文化体育业3%”收,但营业税中的“个人所得税” 提高到20%,不知有什么依据。哪位朋友愿帮助我?

    其他回答 共 1 条

    1.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属于两种不同的税种,不存在谁包含谁的问题。
    2.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共分为十一种,而不同的所得项目根据税法的规定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其中适用20%税率的项目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等八种。如果没猜错的话,你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当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的。至于是否合法,可能取决于你所说的“电脑培训班”是由你个人直接开设的,还是你设立了一个企业后,由企业开设的。所以,你需要将你的情况叙述完整,才能为你做出判断。
    回答者:acco125125 - 高级经理 七级 11-7 20:12
    补充一点:
    如果你确属是你以个人名义开设培训班的话,那么,确实应当先对你的营业额征收3%的营业税,再按照你的应税所得的20%征收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对此,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就是个人所得税法。
    税法的相关条文如下: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四、劳务报酬所得;
    ......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2022-02-14 06:36 龚崇松 客户经理

    是两个概念,去地税开发票是征的是营业税,要按开票总额征你5%营业税的,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个人所得税等;而你说的个人所得税是指劳务报酬之类的,是20%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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