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报表骗取银行贷款是否构成...

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报表骗取银行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龚岩琳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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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0最佳答案

1、中介为客户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进行消费贷款肯定是违法的。

2、虚假信息贷消费贷款成功后不还款就属于诈骗;如果能够还款就是弄虚作假行为。

3.如果借款人构成犯罪了,帮助的家属可能构成同案犯。还不上有财产就有财产抵债,没有的话,      真的构成刑事责任的话就会多判几年。

如果借款人构成犯罪了,帮助的家属可能构成同案犯。还不上有财产就有财产抵债,没有的话,真的构成刑事责任的话就会多判几年。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国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此也有大量的争议。

本文从两个争议较大的层面入手展开探讨,指出立法的不足,结合国外的先进立法例,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以求实现刑法保护信贷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的目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0 赵顺达 客户经理

    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8:13 齐星星 客户经理

    此行为属于金融犯罪中的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其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 2021-12-23 18:05 辛培剐 客户经理

    如果公司不还钱,银行会通过法院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会计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本身就违反了会计法,你还是看看公司的还款能力。再做决定吧!
  • 2021-12-23 17:53 梅金荣 客户经理

    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扩展资料

    案例:以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 陕西二男子分别获刑

    自作聪明以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未料聪明反被聪明误,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且到期后贷款及部分利息拒不归还,黄粱美梦落空自食恶果。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高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明,2012年,被告人高某和刘某某(已判刑)商量,准备以刘某某的延安A公司的名义向延川县X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由高某为股东的延安B公司为刘某某的公司担保,贷到款由高某使用。

    但是在贷款时延安A公司和延安B公司已经是税务零申报、零纳税,处于无运营状态,两公司均无偿还能力。由于贷款需要,高某便联系到延安C公司,并联系到被告人陈某某为刘某某公司制做贷款所必需的资料,陈某某根据贷款所需,伪造了购销合同、制作了相关贷款材料,提供了虚假财务报表进行了财务审计,并出具了财务审计报告。

    陈某某将所有贷款所需资料做好后交给刘某某,并获取了一定的制作报酬。于是,在2012年10月份,刘某某拿着陈某某为他制做好的贷款资料来到延川县X银行以公司资金周转为名借贷一年。经过延川县X银行同意后给延安A公司刘某某贷款300万元。

    26日,延川县X银行根据贷款资料中的钢材购销协议以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300万元转到延安C公司账户上,随后,延安C公司将贷款资金转到高某个人账户。据调查,截止至2014年12月30日,共清偿利息634658元,至今再无清偿本息,该300万元贷款已被延川县X银行列为损失类贷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陈某某虚构事实,以虚假材料,骗取延川县X银行贷款300万元,并改变贷款用途且到期后经催收300万元贷款及部分利息仍未归还,被列为损失类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7:33 赖鹏举 客户经理

    如果会计故意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贷款,会计涉嫌贷款诈骗罪应承担责任刑事责任,会被判刑。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本罪责任形式为故意,不要求具有特定目的。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按照相应的金融诈骗罪或者其他犯罪论处。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成立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信用证的,成立信用证诈骗罪。
    根据立案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骗取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给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
    4、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2021-12-23 17:21 米大丽 客户经理

    向银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不承担刑事责任,除非你利用虚假的报表,用于诈骗银行贷款,你如果不是有意识的去利用虚假报表诈骗,即使没有及时还款,也不构成诈骗,因此你不会负刑事责任的。 不用担心,一般的做个虚假报表,贷款归还了,啥问题也没有了。负刑事责任主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事。
  • 2021-12-23 17:07 粱俊薇 客户经理

    会计只承担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的责任.
    骗取银行贷款不是会计的责任.
    可以这样理解:
    会计只是客观地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主观上不是为了骗取银行贷款.
    所以不能将骗取银行贷款责任归于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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